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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除了是故意之外,还要求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不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目的的不能构成本罪,但其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是否实现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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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看走私的物品是否具有国家禁止的淫秽物品的性质,如果不具有这种性质不构成这一犯罪;二是看走私的淫秽物品是否出于传播或者牟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目的也不构成这一犯罪。
2、区分走私淫秽物品与其他淫秽物品犯罪的界限。区别主要在于犯罪的手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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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15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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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走私文物罪怎么认定?走私罪怎么处罚?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在线咨询~
无涯独行者
5天前
漫天箭雨
5天前
余光
5天前
独自停留此刻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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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溪雨兮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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