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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委托也叫复代理,与本代理相对应,是指代理人为实施代理权限内的全部或者部分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自己的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并由该他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情形。被选定的该他人叫作复代理人(或者再代理人),其代理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另行委任代理人的权限,称为复任权,属于代理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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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人身信赖关系,代理人因此负有亲自执行代理事务、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代理事务的义务。以下两种情形,可以设定复代理:
1、紧急情况。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不能亲自处理代理事务,如此下去又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时,法律允许进行复代理。紧急情况是指代理人身患急病与被代理人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原因,代理人不能办理代理事项,又不能与被代理人及时取得联系,如果不及时转托他人代理,就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情况;
2、被代理人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认可。如果被代理人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认可复代理,法律也允许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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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代理,是指根据代理人所担任的职务而产生的代理。尽管职务代理也是由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权,但是这种委托与委托代理的委托不同,是基于代理人在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中的职务,经由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授权而产生代理权。职务代理的代理人,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不具有这样的身份不能构成职务代理。职务代理的代理人执行的事务是其职权范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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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么是复代理?可以设定复代理的情形有哪些?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在线咨询~
孝之
5天前
孤单永不退
半年前
°纯暧昧
半年前
街頭撿☆┓鱫
半年前
末尖叫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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