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合同签订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内容,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以下合同内容双方均应自觉遵守。
第一条 甲方车辆基本状况
车辆品牌:
车牌号: 发动机号:
里程数: 车辆款式:
车 况: 车身颜色:
第二条 车辆租赁日期
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租赁车辆时间共计 天。
第三条 租赁费用计算
乙方按照月计算租金进行缴纳,每月租金为 元,其中押金为 元(押金交车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费用支付
乙方此次租车金额的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 甲方须知
01、合同签订前,甲方应保证车况良好。
02、车辆租赁的开始日期即为交车日期,甲方在收取费用之后不得故意拖延交车时间。
03、甲方应保证租赁给乙方的车辆行驶证等各种关于此车辆的手续齐全。
04、车辆的保险费用以及年审等车辆保养审核费用均由甲方进行承担,不得以此额外收取乙方费用。
05、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之前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此车辆不存
在任何抵押或者车辆违规状态。
06、如在租赁期间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车辆则需提前15天联系乙方进行协商。
第六条 乙方须知
01、在甲方交车之后仔细检查汽车外观或者内部车况情况。
02、乙方应当取得驾驶证,并且在租车之后不得无证驾驶。
03、乙方不得故意拖延缴纳租赁费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利立即收回车辆。
04、在乙方租赁期间内,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则乙方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进行报案,需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则可走保险流程,如发生事故属于理赔范围之外的,则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进行负责。
05、在乙方租赁期间所有的因车辆产生的过路费、油料费、通行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06、乙方不得利用该车实施任何犯罪行为或者进行二次抵押;如乙方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并且所有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进行承担。
第七条 车辆交还须知
01、车辆租赁日期到达前10日,乙方主动联系甲方进行商议还车相关事宜。
02、交车时乙方应保证车辆完好,如在此期间内车辆发生违章或者损坏等情况,则所有的损失由乙方进行承担。
03、在甲方检查车辆无损失情况下,甲方当日需将乙方押金费用归还乙方。
第八条 其他事项
(0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根据协商情况进行相应 的作废、延长、缩短等形式。
(02) 租赁期到达之后乙方想要继续租赁该车,则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新合同内容。
(03) 如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不可调和矛盾,双 方协商不成情况之下,则甲乙双方可申请当地法院进行解决问题。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