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整形有限公司
入股协议书
甲方(公司):
公司地址:
乙方(入股方):
身份证号:
各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以整形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 (以下简称“甲方”或者“公司”) 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技术入股
乙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整形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整形经验等智力成果、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甲方公司,持有公司20%的股份,持股期限为5年,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算5年,到期后,如果甲乙双方继续合作,双方可续签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公司现状
甲方公司于 年 月成立,注册资金 元,公司估值 万元,因此每股价值 万元,目前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公司无任何负债,乙方以技术投资方式入股。
第三条 技术作价
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乙方技术、岗位技术的总价值人民币为 万元(本协议入股金),乙方技术入股后取得公司20%的股权,享受公司年度净利润20%的分红,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算,享受5年。
第四条 技术转移手续
乙方应及时办理专利转移手续(若有),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乙方应按照岗位职责将技术成果传授给公司指定学徒或者员工,以便于公司规模化发展。
第五条 技术所有权转移
乙方技术成果入股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由公司申请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所有人为公司。
第六条 薪酬待遇
乙方作为公司股东,在职期间,每个月可享受15000元的报酬。
第七条 服务期
除了甲方主动辞退乙方、开除乙方、解除本协议、终止本协议履行外,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5年内不得从甲方离职或者离开甲方。
第八条 分红
(一)乙方签订本协议并开始服务甲方后,开始计算分红周期。
(二)公司每年分红一次,于每个财务周期结束后的次月10日为股东发放分红,支付方式为现金,财务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比例享受公司分红。公司未盈利则各股东都不分红。
(四)乙方可享受的分红为公司净利润分红,即公司营收扣除全部租金、装修、人员工资、机器设备、器材耗材、运营费用、营销费用、10%的风险预留金、税费等全部成本外的剩余净利润。
第九条 退出机制
(一)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主动辞退乙方、开除乙方、解除本协议、终止本协议履行的,乙方退出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持有的公司股份以0元的价格变更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二)甲方主动辞退乙方、开除乙方的情形限于以下几种,非以下情况,不得随意行使该权利:
1、乙方存在徇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恶意诽谤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2、乙方技术存在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辞退、开除乙方的同时,可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
3、乙方在甲方团队传播负能量,性格悲观,不能为员工树立正面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形象的。
4、
(三)除甲方主动辞退乙方、开除乙方、解除本协议、终止本协议履行的,乙方若在5年服务期内退出公司的,应该承担甲方注册资本20%的违约金,乙方退出后,甲方不再发放分红,不再发放乙方每月报酬。
(四)服务期到期,乙方可退出公司。
(五)公司连续亏损达8个月时,甲方有权关闭公司以止损,甲方因公司亏损或者效益不佳关闭公司的,乙方自动退出股东序列。
第十条 工商手续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可将股权在工商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或者如果乙方不方便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本协议亦认定在5年服务期内乙方的持股地位和股东身份,与工商部门的股权有相同的法律效益。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担任公司的 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本协议未尽的乙方工作职责,乙方应按照公司对 一职的其他工作要求履行。
(二)乙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甲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三)乙方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5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四)乙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五)乙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担服务期内公司的债务、风险等(若有)。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大股东 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拥有公司全部事务的决策权、表决权和一票否决权。
(二)甲方每年定期向乙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乙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
第十三条 股权稀释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由甲方承担出资义务,乙方的股权比例相应稀释。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负责技术输出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因此乙方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一)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二)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未经公司同意,乙方擅自离职或者离开公司的。
(三)退出时,乙方不予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
以上违约情况,乙方应该承担甲方注册资本2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