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应该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费用,在精神上予以关心和照顾。那么,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现在来了解一下吧。
一、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1、《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子女年满 18 周岁成为成年人后,赡养义务便随之产生。当父母年满 60 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更需要子女在经济、生活和精神上的赡养照顾。若父母因疾病、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无论其年龄是否达到 60 岁,子女都应履行赡养义务。我国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若子女拒不支付,父母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子女支付相应赡养费。此外,在遗产继承中,若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将丧失继承权,如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高小某 30 余年对父母不闻不问,未履行赡养义务,最终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
2、行政处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较轻的,相关部门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等行政处罚,督促其履行义务。
3、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子女对患病无自理能力的父母不管不顾,导致严重后果,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2)第七十五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3)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赡养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