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是一家公司的普通员工,某一天有个在国外的朋友和王明说自己有一个“发财”的机会,想要借用他的银行卡。王明在再三追问下这个朋友也没说,后面觉得和他关系好便没想什么就借了,一段时间后有警方联系到王明说他涉嫌犯罪要求配合调查。原来是这个“朋友”借用了他的银行卡走私毒品,那么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走账犯法怎么判罪?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走账犯什么罪
王明是一家公司的普通员工,某一天有个在国外的朋友和王明说自己有一个“发财”的机会,想要借用他的银行卡。王明在再三追问下这个朋友也没说,后面觉得和他关系好便没想什么就借了,一段时间后有警方联系到王明说他涉嫌犯罪要求配合调查。原来是这个“朋友”借用了他的银行卡走私毒品,那么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走账犯法怎么判罪?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走账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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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走账犯法吗?
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走账,如果他人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等罪的罪犯,行为人故意为其提供资金帐户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是犯法的。该行为可构成洗钱罪。像上述事件中王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朋友”拿他银行卡走私毒品的情况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二.对于银行卡有什么规定?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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