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财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了解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如何体现,对于维护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两个话题。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例如,丈夫每月的工资和妻子兼职获得的劳务报酬,都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开办公司、投资股票基金等所获得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店,小店的盈利就属于双方共有。
3、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因知识产权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像著作权的稿费、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等。若一方在婚后出版了一本书获得的稿费,这笔钱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一般情况下,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归一方,那么该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通常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如何体现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进行约定。其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内效力: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达成约定,双方都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夫妻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归各自所有,那么双方在支配自己工资时就应遵循这一约定,一方不能随意干涉另一方对其工资的处分。
(2)对外效力:在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后,如果涉及到与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情况会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但如果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那么夫妻双方仍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要求夫妻在进行财产约定时,如果涉及到可能影响对外债务承担的情况,最好能采取一定的公示方式,让第三人知晓,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如何体现?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