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对夫妻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比如学习、身心、生活条件等一些因素。但是当另外一方要给抚养费时如果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1、从法律层面看,抚养费的支付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由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当经济陷入困境难以支付时,不能选择逃避,而应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向其坦诚自己的经济状况,争取对方的理解,或许能达成临时调整抚养费金额或延期支付的共识。
2、积极寻求增加收入的途径至关重要。利用业余时间兼职,缓解经济压力。若符合条件,还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以解燃眉之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不受太大影响,在艰难时刻也不缺位孩子的成长,努力平衡法律责任与现实困境,为孩子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二、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探望权的主体与对象
探望权的主体主要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这意味着,即使父母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而探望权的对象自然就是子女,无论是未成年子女还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在探望权的涵盖范围内。
2、探望的方式
见面探望:这是最常见的方式,父母可以与子女直接见面,比如在约定的地点,像公园、餐厅或者直接在抚养方的家中等,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玩耍、共进餐食等活动,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
短期共同生活探望:在一些情况下,非直接抚养方可以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将孩子接到自己的住所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例如周末、寒暑假等。这样能让孩子更深入地与不常生活在一起的父母相处,增进亲子感情。
3、探望的时间安排
通常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孩子的生活、学习规律来确定。一般会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明确规定,比如每周探望一次,或者每月探望若干次等。同时,对于节假日、孩子生日等特殊日子的探望也会做出相应安排,以确保非直接抚养方能够在这些重要时刻陪伴孩子,共享亲子时光。
4、探望权的限制与保障
虽然父母享有探望权,但如果一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比如存在暴力倾向、有不良行为习惯可能影响孩子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其探望权。而当探望权受到无故阻挠时,享有探望权的一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法院强制保障其探望权的行使,确保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不被人为切断。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如果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