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关系中,财产继承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一直是大家关心的热点话题。今天,咱们就来聊聊公婆的遗产媳妇是否有继承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到底包括哪些。
一、公婆的遗产媳妇有继承权吗
1、如果公婆留下遗嘱,指定儿媳继承,儿媳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将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首先,配偶、子女和父母将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如果儿子死亡,儿媳对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对于有赡养能力的继承人,如果不履行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不分或少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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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可是相当广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通过劳务付出得到的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每月按时发放的工资,还是季度奖金、年终奖金,都算在内。
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开公司、做生意,由此产生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有投资股票、基金、房产等获得的收益,也一同属于夫妻二人。
如果夫妻一方拥有知识产权,像著作权、专利权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比如书籍出版的稿费、专利许可的费用等,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比如,老人在遗嘱里写明某套房子只由儿子继承,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个兜底条款,像一些特殊的津贴、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财产增值部分等,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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