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生活变故,抚养权的判定和抚养费的问题至关重要。今天就来详细聊聊这两个关键话题,满满的干货,建议收藏!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两周岁以下: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形,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
(2)两周岁以上:此时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例如,父母双方经济条件相当,但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居住环境和更多陪伴时间,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较大。
(3)八周岁以上: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自己的想法,比如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且其选择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法院通常会予以尊重。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3、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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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后怎样追加抚养费
离婚后可以诉讼追加抚养费。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第五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3、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4、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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