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9月28日国办发〔1998〕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年9月28日 国办发〔1998〕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中发〔1997〕19号)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强化的职能。
1.建立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2.加强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强化对证券期货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其他机构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划入的职能。
1.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职能。
2.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证券业监管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
(二)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五)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义务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督其相关的业务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3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厅
草拟机关内部办公的规章制度;协助会领导组织机关的日常办公;组织会内有关重要文件的草拟、修改;负责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编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信息刊物及其他资料;管理机关的财务、资产、档案;组织办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的议案、提案。
办公厅内设咨询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的国际国内顾问提供服务,承担咨询顾问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二)发行监管部
草拟境内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证券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外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审核企业债券的上市申报材料;按规定监管境外上市中资企业的有关活动活动。
(三)市场监管部
草拟监管证券(不上市流通的国债及企业债券除外,下同)的交易、清算、登记、托管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证券交易、清算、登记、托管机构的设立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审核证券交易所的章程、业务规则、上市品种;分析境内外证券交易行情;监管境内证券期货市场信息的传播活动。
(四)机构监管部
草拟监管证券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各类证券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的设立及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审核证券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审核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审核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并监管其业务活动。
(五)上市公司监管部
草拟监管上市公司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并监督检查境内上市公司实施配股、合并分立、主营业务发生变更等事项;监管境内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主要股东发生变更等事项;监管境内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督境内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履行证券法规规定的义务。
(六)基金监管部
草拟监管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监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按规定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机构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按规定监管中外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七)期货监管部
草拟监管期货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期货交易所的设立、章程、业务规则、上市期货合约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审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清算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设立及从事期货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审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清算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分析境内期货交易行情,研究境内外期货市场;审核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资格并监督其境外期货业务活动。
(八)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
草拟稽查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的规则、实施细则;组织调查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决定;处理有关证券期货业务的来信来访。
(九)法律部(首席律师办公室)
草拟证券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实施细则,审核会内各部门草拟的规章;对监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在授权范围内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组织办理涉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审核律师及其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
(十)会计部(首席会计师办公室)
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财务制度,拟定证券期货业及上市公司的会计财务实施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审定后执行;审核会内各部门草拟的有关证券期货会计财务的规章;对监管中遇到的会计、财务、资产评估问题提供咨询;审核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其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业务活动;按规定监管证券期货机构执行国家的会计、财务规定并实施财务和离任审计;统一协调证券期货市场的收费、税收政策;草拟有关监管经费的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并经国务院收费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审核机关、派出机构、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及收支活动。
(十一)政策研究室
草似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及金融市场;草拟、修改会内有关重要文件。
(十二)国际合作部
草似证券期货系统对外交流合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境内与境外有关机构的交流合作活动,管理境外援助项目;联系有关国际组织,负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境外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关系的有关事宜;按规定安排机关人员出访和接待境外人员来访;协助会内有关部门履行其境外证券期货监管职责;协助会内人事教育部门对机关、派出机构的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出国(境)的培训教育;按规定归口管理证券期货系统的涉外事务。
(十三)人事教育部
草拟机关、派出机构人事教育、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管理;按规定对派出机构、交易所及有关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组织机关、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境内外培训教育;指导证券期货交易所及有关机构的人事教育、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为248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局级领导职数52名(含正副秘书长3名,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首席稽查各1名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及编制另行核定。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评论

夜孤寒

投资者保护不在职业范围之内[捂脸]

2小时

我有卖萌症i

最主要的是干正事,取消转融通,改股指期货,期权三个月一次交割,取消量化,重罚大股东违规减持,还市场公平交易

8小时

婲、枝招展

强烈要求巡视组进驻证监会

1天前

对你何止钟意

希望能够管住股市的乱像

1天前

~永垂不朽

看着好多职能有交叉啊,例如稽查局和稽查总队有什么区别

1天前

相关法律条文

国务院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
教育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2.普通高等学校序列中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指令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