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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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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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1999年3月10日国电人劳[1999]112号)《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已经公司党组和总经理办公会议讨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
(1999年3月10日 国电人劳[1999]112号)
《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已经公司党组和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人事劳动局联系。
附件: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
附件:
国家电力公司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加快国家电力公司实体化进程,增强经济实力和控制力,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的性质和功能定位以及第二步改革的目标,提出以下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方案。
一、职能部门机构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突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遵循现代企业的运作规律,以现代化国际一流大公司为目标。
2.原则
政企分开、转变职能、平稳过渡、分权制衡、责权对应、精干高效、职能分解重组、职能互不交叉。
二、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职能机构设十六部一办一局一中心。具体方案如下:
1.总经理工作部
协助公司领导协调公司本部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公司日常事务;负责公司系统体制改革;负责公司公共关系联络、形象战略、新闻宣传及公司本部有关具体事务的管理。
2.战略研究与规划部
研究拟订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战略和改革战略;拟订电力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国电网建设与联网规划;负责电力项目初可研工作;负责电力综合性改革与国内外电力市场研究;受委托负责电力工业综合统计与分析。
3.人事与董事管理部
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与工作协调;负责各子公司、控股公司领导班子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公司本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管理;负责后备干部的队伍建设;组织制定经营者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
研究公司系统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电力企业减人增效、下岗分流、再就业、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公司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拟订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并负责工资管理工作;制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直属高校的管理;指导推动公司系统的多种经营。
5.财务与产权管理部
负责编制公司的财务预、决算;负责公司资产的产权管理;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公司的担保、还贷及保险业务管理;研究提出电(热)价政策及电价机制改革建议;负责公司本部各项代管经费的使用管理。
6.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
制定电力年度投资计划和相关产业项目的投资计划;负责电力投资项目的可研工作;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公司国内外融资业务;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7.电网建设部(与电网建设分公司合署办公)
负责公司投资电网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公司系统电网建设设计、施工方案优化和安全、质量管理与监督;负责三峡输变电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研究电网规划。
8.火电建设部
负责公司投资火电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公司系统火电建设设计、施工方案优化和安全、质量管理与监督;参与研究电源开发战略、协调解决公司系统火电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9.发输电运营部
组织实施厂网分开试点,负责公司直接投资的发输电项目的生产管理及运营;负责公司系统的用电营业,开拓电力销售市场;监督全国电网及并网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企业达标创一流工作;负责公司系统安全管理;负责协调解决公司系统电价实施、电力销售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城网改造。
10.水电与新能源发展部
负责公司投资的水电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水电建设质量、安全、防汛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落实水电建设工程设计及施工优化方案;参与研究水电开发战略,协调解决公司系统水电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受委托负责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新能源的研究、建设、利用与开发。
11.农电工作部
受委托组织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及农网改造;监督检查农网改造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及还贷;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网建设以及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
12.科技环保部
拟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开发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公司重大科技项目开发和技术攻关;组织对进入公司系统新技术的技术认定,提出并组织实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13.审计部
负责公司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公司审计制度、办法;对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和资产经营责任审计;负责审计各单位的经营财务状况。
14.法律事务部
负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与协议的规范审查;为公司系统的有关部门和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公司商标、商誉和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诉讼和公司系统内其他重大诉讼案件。
15.国际合作部
负责制定公司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引进的有关政策、管理办法及交流活动中的联络工作;负责公司对外贷款项目的国际投招标工作;负责管理公司日常行政外事活动;负责管理公司涉及港澳台地区的事务活动。
16.离退休干部工作部
制定公司系统老干部工作规划,指导公司系统老干部工作,并负责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公司本部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17.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负责公司本部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会、共青团工作;指导公司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公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18.监察局(与中纪委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
监督公司本部和公司系统领导成员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情况;协助党组指导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监察、纪检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举报、控告及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公司纠风办和企廉办的日常工作。
19.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负责国家电网的调度运行,直接调度国家电网及有关的电厂;管理大型水电厂的水库调度、水情测报;负责跨大区和省际间电力即期交易;负责全国中、短期电力负荷预测,编制国家电网的运行计划;依法对全国电网实施调度管理,协调各局部电网的调度关系;负责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和电力专用通信业务的管理;参与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的研究和策划;负责电力燃料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公司本部定员为460人(不含电网建设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监察局的定员,按有关规定另行核批。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经理助理3名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各1名。公司本部各部、局、中心领导职数一般为一正两副,业务量较少的部门一正一副,业务量较大的部门也可一正三副(称主任、副主任或局长、副局长)。
四、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图
见附图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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