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工作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工作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中小企[2001]6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经贸委(经委):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及时向社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工作的通知
(国经贸厅中小企[2001]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经贸委(经委):
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务信息也是入世后政府政务公开的必然要求。在中小企业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进阶段,加强信息交流更为重要。为加强中小企业信息沟通与交流,推动中小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省区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确定一名负责同志管理、协调和具体组织本单位中小企业信息工作,确定一名同志作为我委中小企业司的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省区市中小企业信息报送工作。至今尚未报送信息员名单的,请即按《关于报送中小企业信息联络员的通知》(国经贸厅中小企函[2001]398号)要求,将名单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司。
二、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邓小平理论,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中小企业工作情况,热爱政务信息工作,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和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实事求是;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三、信息工作任务
及时报送重大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重要会议情况;反映当地中小企业工作动态和中小企业运行发展情况;及时反映当地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带有政策性、综合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报送内容参见《2002年中小企业信息报送重点》。
四、信息报送要求
报送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重要情况上报前应予核实,急事、要事不拖不压不漏,必要时应连续报送。上报信息应主题明确,文题相符,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以简练的文字和具代表性的数据、例证说明事件情况。
我们将从各地上报信息中挑选、整理带有开拓性、探索性和可操作性的信息刊登于我委信息刊物或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chinasmb.gov.cn),以便交流和参考。并尽量将信息摘要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信息刊物,争取各方面对中小企业工作更多的关注与支持。我们还将实行重要信息约稿制度,对重要信息进行专题约稿。对约稿的信息要按时限和要求认真编写,并根据需要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五、信息评价和考核
我委中小企业司将实行报送信息的定期公布和年终评比,以委内通讯及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形式对各地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公布的主要内容有:收到、采用的信息数量、题目、撰稿人、审签人;表扬上报信息较多或质量较高的单位和个人;年终我们将根据各地信息报送及刊发情况进行汇总评比,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六、信息报送形式
为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信息以电子邮件报送为主、书面报送(以传真或邮寄)为辅。报送信息要求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各一份,书面文本应履行签章手续。
联系人:胡阳辉、韦向群
电子邮箱:setcsme@chinasmb.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193418、63193406、63193411
传真:010-63193115
请各单位据此切实抓好信息采编、报送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附:信息质量评价标准
为提高各地中小企业信息报送水平,鼓励报送高质量信息,对各地报送的信息实行质量系数记分制,具体方法如下:
1、经我委中小企业司采用上报的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类信息,每条4分;
2、经我委中小企业司采用刊发在国家经贸委简报的信息,每条2分;
3、被国办《专报信息》、《信息参考》、中办《综合与摘报》采用的信息,每条加8分;
4、被国办《昨日要情》、《每月经济指标快报》、中办《每日汇报》采用的信息,每条加3分;
5、被《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分;
6、被《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分;
中小企业司将根据上述计分标准,每年对各地政务信息分数进行统计和通报,年终根据质量总分进行评比和表彰。
附:2002年信息报送重点
1、贯彻落实国办发[2000]59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2、国有中小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3、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运营情况及效果;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的具体办法、保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健康运行的制度建设情况;
5、中小企业社会化信用体系试点思路、做法和近况;全国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做法和建议;
6、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服务体系制度探索和成效,创造优秀服务项目、服务品牌情况,服务质量及效果分析,典型服务案例等;
7、中小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中小企业组织机构、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8、新创中小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及预期分析;
9、典当行运行情况及分析;
10、非公企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各地促进非公企业发展的做法及经验;
11、我国加入WTO后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机遇、问题;中小企业“走出去”的经验和做法等;
12、涉及中小企业的课题研究成果、调查分析报告,以及国外考察报告和国外经验介绍等。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评论

那一眼太眷恋

写稿子洋洋洒洒,少去企业骚扰检查就是对企业最大的尊重了

半年前

南燕飞

能执行成啥样就不知道了。

半年前

离沐倾城

⚽️⚽️⚽️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2001年3月26日国经贸中小企〔2001〕290号)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2001年3月26日国经贸中小企〔2001〕290号)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经贸技术〔2000〕671号)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0]4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有关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