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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09]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委、局)、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财政厅(局),北京市发改委、xx兵团发改委、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的决策部署,实施“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2009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促进创业就业、推进产业集聚等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补助项目等。
结合当前中小企业发展实际,今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前启动,分批申报,分批下达。第一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与中小企业相关的项目、扩大创业就业项目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产品有市场的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市场、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支持中小企业调整结构,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加快技术进步,增强中小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支持重点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结构调整项目:以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行业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产业集群中具有自主品牌的骨干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产业转移、实施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生产节能产品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外向型企业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的技术改造项目。
2、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是为装备制造、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行业企业生产配套产品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3、物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内面向中小企业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增加就业岗位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是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支持、鼓励企业勇于创新、开拓市场、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
5、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重点是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改造项目(不包括新建扩建项目)。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08年开展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给予补助。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235号),今年初已上报的东部地区实收资本1亿元(含)以上、中西部地区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除外。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和机构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产业政策、“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项目支持重点。
(一)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2008年末从业人员数低于2000人、产品销售收入低于3亿元、资产合计低于4亿元。
2、项目经具有投资项目审核职能的部门或机构核准或备案, 2010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期以核准或备案文件中的时间为准,若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未注明建设期,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
3、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30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4000万元。
4、专业化发展项目中生产协作配套产品的中小企业,2008年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应占全部销售收入50%以上。
5、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能够为积极开拓市场,争取订单,稳定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具有带动性、影响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公益性服务,不新征用土地,对现有厂房、基础设施等资源条件进行改造的项目。
6、产业集群中具有自主品牌的骨干企业为是指产品质量高、信誉好、消费者认可、经注册商标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并对同行业发展、对产业集群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生产骨干企业。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是指应用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有效期内的专利技术,或者具有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2006年以来获得的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的技术。其中购买技术应提供相关购买证明。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6号)及已进入推广应用阶段的产品。
外向型企业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是指2009年以前出口额占全部销售收入50%以上,通过技术改造产品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并以自主品牌在国内外销售的企业。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申报条件
1、2007年4月30日前成立并开展业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2、2008年增加的担保金额(本期增加担保金额)中,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额占80%以上,单笔800万元(含)以下贷款担保业务额占60%以上。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必须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
3、2008年增加的贷款担保金额达实收资本3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3%。
4、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
5、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四、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结构调整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和增加就业岗位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物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08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800万元(含)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担保期不足一年的业务按年折算。单笔贷款担保额300万元(含)以下的,补助比例不高于1%; 300万元至800万元(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0.5%。上述业务中,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再给予不高于0.5%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五、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项目审核以电子文件为主。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专家和省市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有明确支持理由。否则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下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企业版、担保机构版)”(以下简称申报软件)和使用说明,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见附件1),按照属地化原则,向企业注册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数不超过24个(含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4个),计划单列市、xx兵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2个(含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2个)。
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数不超过20个,计划单列市、xx兵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0个。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并于2009年 6月10 日前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各两份),项目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见附件3)。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五)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保存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查。
六、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开组织项目、严格审查资料、科学评估论证,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项目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要求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各地区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项目资料要求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要求
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至三款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其中:2008年会计报表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
二、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还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二)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免税)证明,或企业全年完税税票复印件;
(四)本通知“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申报条件”第六项规定的相关资料;
(五)申请无偿资助企业提供的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复印件。如发票等凭证太多,可以用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建设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自有资金已支出额(需列明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
(六)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需提供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和已发生的贷款凭证复印件;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证明,如: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ISO9000认证等证书复印件(有证企业)等。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还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08年度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原件);
(二)2008年末担保贷款卡凭证复印件;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2: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表一:贷款贴息项目
单位:万元、人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
企业性质
年末从业人数
产品销售收入
资产合计
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
建议资助额度
投资总额
固定资产投资
自有资金
计划贷款
其中:已发生贷款
其它
贷款额
期限
利率
1
2
3
4
5
6
7

表二:无偿资助项目
单位:万元、人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
企业性质
年末从业人数
产品销售收入
资产合计
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
建议资助额度
投资总额
固定资产投资
自有资金
贷款
其它
1
2
3
4
5
6
7
8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表三: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
单位:万元、人
序号
项目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年末从业人数
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数
资产合计
现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
固定资产投资额
项目资金来源
建议资助额度
自有资金
贷款
其它
1
2
3
4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类项目)
表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单位:万元、人
序号
担保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注册资本
年末从业人数
资产合计
2008年担保贷款情况
建议资助额度
担保金额
放大倍数
户数
笔数
其中单笔80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情况
担保金额
户数
笔数
1













2













3













4













5













6













7













附件3:
各地区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项目资料要求
一、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上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中,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
二、每个项目的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7、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制)
8、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新增主要设备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制)
9、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究报告的)
10、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银行贷款进账单)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复印件
11、2008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4)审计报告
12、2008年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13、ISO9000等认证证书复印件(有证企业)
1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生产许可证、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等)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08年度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
7、2008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利润表
(4)担保余额变动表
(5)审计报告
8、2008年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三、部分纸质资料要求
为确保上报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下述纸质资料必须用申报软件生成的打印件。
(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其中专家评审意见、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在打印件上填写。
(三)企业或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四)企业或担保机构2008年完税证明汇总表。
(五)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中,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的项目贷款“借款凭证”汇总表。
(六)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类项目中,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
四、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使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附件4: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年龄
专业
签名
















































附件5: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
四、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五、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六、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八、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评论

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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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前

诶丶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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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前

淹没俄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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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前

こ雲淡風輕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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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前

沁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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