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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
(财企[2011]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做好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报送的全面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完善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为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企业工作要求,财政部研究制定了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格式及填报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增强财政企业信息管理水平,提高信息质量,减少报送环节,扩大信息覆盖范围,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将现有的企业效益月报单机版系统,全面升级为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报送系统)。
(一)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通过登录财政部官方网站在线填报企业效益月报报表,目前只要求一级单位通过网络系统报送,具体报送方式详见附件1。为做好新旧系统的衔接,确保数据质量,网络报送系统试运行期间(2011年2月至6月),将采取与单机版系统并行报送的方式。2011年企业效益月报单机版的软件参数,请登录财政部企业司官方网站在线服务区中下载。
(二)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的企业财务信息是否涉密,凡企业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报送系统报送,仍采取单机版方式报送,并报财政部备案。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建设的通知》(财企[2009]452号)要求,经财政部审核同意,已有18个省(区、市)完成了本省网络报送系统建设。尚未实施网络报送系统建设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自愿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网络报送系统建设方案,并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至财政部企业司。
二、2011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和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以下简称效益月报)填报使用统一的财务指标表及生产经营指标表。代码编制规定、报表格式及编报说明详见附件2、3、4。
三、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效益月报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国有企业效益月报汇总及分户数据应于次月9日前上报财政部。
四、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两类效益月报继续按照“分别编制、分别汇总和分别上报”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国有企业效益月报工作按照财务和产权关系由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非国有企业效益月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母公司或企业总部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除破产、关闭、歇业等特殊原因外,编报企业效益月报的企业户数不应随意减少。
(一)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2011年企业财务关系新列入财政部门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纳入月报编报范围。
(二)地方财政部门应进一步扩大非国有企业编报范围,将符合规定标准的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已纳入财政资金扶持范围和需要申请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新增非国有企业,全部纳入非国有企业效益月报。
五、进一步规范企业效益月报的统计范围和口径,切实提高数据上报的速度和质量。
(一)保持月报报送企业户数的相对稳定,每月对上报企业数量进行核对,并在向财政部报送月报时说明企业数量和变动情况。因关闭、破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引起快报上报口径发生变动时,应同时附报相关说明材料。同时,应加强国有企业效益月报与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统计范围和口径的核对,查找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及时加以解决,使二者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一致。
(二)企业效益月报应严格按照隶属关系报送,地方财政部门的月报数据应将所在地中央企业分支机构的数据予以剔除,含计划单列市的省份应将计划单列市的相关数据予以剔除,避免重复报送。
(三)单户企业行业分类不应完全按照母公司所属行业的类别填报,应按照企业实际所属行业填报。
六、健全完善信息收集体系,确保将重点监测企业纳入财务月报统计范围。各省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监测名单》(附件6),做好重点企业各月财务指标和实物量指标的收集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效益月报数据的可用性。
七、加强动态信息监测,重视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对企业月度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在上报月报报表的同时做出简要的分析说明。
八、各单位应进一步重视财政企业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细化考评内容。明确内部牵头部门和人员分工,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单位应于2011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法人户数表》(附件5)报财政部企业司。联系电话:010-68552807 68552408。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效益月报工作质量,财政部将及时对企业效益月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财政部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指南
2.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代码编制规定
3.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
4.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编报说明
5.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法人户数表
6.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监测名单
财政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网络报表系统操作指南
目 录
1. 中央部门填报流程
1.1. 中央部门填报流程图
1.2. 登陆系统
1.3. 填写汇总户数据
1.4. 运算
1.5. 审核
1.6. 上传分户数据
1.7. 上报数据
2. 中央企业填报流程
2.1. 中央企业填报流程图
2.2. 登陆系统
2.3. 填写汇总户数据
2.4. 运算
2.5. 审核
2.6. 上传分户数据
2.7. 上报数据
3. 地方财政厅(局)填报流程
3.1. 地方财政厅(局)填报流程图
3.2. 登陆系统
3.3. 填写汇总户数据
3.4. 运算
3.5. 审核
3.6. 上传分户数据
3.7. 上报数据
序言
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B/S模式),用户只需要一台能够接入互联网络的电脑,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网站,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就可以在网页上完成各种功能操作。系统采用先进的加密传输方式和完善的权限管理,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
系统使用环境
为了使系统正常运行,请确认您的操作环境与以下要求一致:
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2000/2003/Xp操作系统,其他操作系统请用户依照单位的实际情况使用。
浏览器:系统要求使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以下简称IE)浏览器,版本在6.0以上,推荐使用IE7.0版本。系统不支持FireFox、Opera、Safari、Chrome等非IE内核的浏览器访问系统。
网络条件:用户必须能够与财政部服务器正确建立通信,并且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与服务器的通信状态良好。
1.中央部门填报流程
1.1. 中央部门填报流程图
中央部门用户,效益月报报送流程如下:
登陆系统→填写汇总户数据→运算→审核→上传分户数据→上报数据。
中央部门填报流程图(略)
1.2. 登陆系统
启动浏览器(如IE浏览器),进入财政部官方网站(www.mof.gov.cn)选择企业司频道,点击“月报网报系统”,即打开系统登录系统主界面。
系统登陆界面(略)
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单击【登录】即可登录系统。中央部门的用户名是其9位组织机构代码(注意不包含组织机构代码中的“-”),初始密码为空。
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修改密码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依次输入【原密码】、【新密码】和【确认密码】,即可修改密码。(图略)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注销】按钮,即可退出系统,返回登录界面。
点击系统右上角【首页/功能】切换按钮,可以在首页页面和功能页面之间进行切换。
填报系统将系统切换到功能界面;返回的首页将系统切换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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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首页(略)
1.3. 填写汇总户数据
登陆进入系统后,点击【填报系统】按钮,进入到系统功能主界面。
系统功能主界面(略)
选择【企业效益月报】下的【中央部门企业效益月报】,即可进入到效益月报填报界面。中央部门用户可以在此界面中填录、保存、运算、审核、上报汇总户数据。
效益月报填报界面(略)
数据录入界面的左侧是【单位列表】。点击选中本单位,在页面右侧显示出该单位的报表。每张报表填录完成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保存】按钮,保存数据。数据填写完成后,必须及时保存。
1.4. 运算
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上方的【运算】按钮,则表内的【运算单元格】根据系统内置的逻辑关系进行运算,生成数据。点击【全部运算】按钮,可以一次对全部报表进行运算,生成相关的数据。
1.5.审核
点击页面上方【审核】按钮,可以对当前报表进行审核。审核是用系统内置的逻辑关系对所填录的数据进行判别,未通过审核的数据关系,将在页面下方列出,错误的数据项以红色显示。
审核公式报错(略)
通过页面下方的提示信息,可以看到错误的原因。其中,【公式说明】一行以文字形式描述错误的具体情况,可供参考。错误的数据直接在单元格中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数据、审核数据,直至表内数据全部通过审核。【全部审核】按钮,可以一次对该单位的所有表进行全部审核。
1.6. 上传分户数据
在数据录入界面,可以上传分户数据和填报说明。中央部门用户可以在本企报表封面的填报界面,对分户数据和填报说明进行上传。上传方法类似于在电子邮件中添加附件。如下图:
上传分户数据(略)
点击【修改】填出附件管理窗口,再点击【上传】按钮,即可打开附件选择窗口,选择本地计算机上的jqd分户数据文件后点击【保存】即可上传分户数据到系统。同样的在下方还可以上传填报说明到系统中,最后随汇总户数据上报到财政部。
1.7. 上报数据
审核通过后,单击页面上方的【上报】按钮,点击【保存并上报】,即可执行上报。如果报表数据未通过审核,则系统不允许上报。上报后的单位其单位状态为【已上报】,上报的单位在单位列表中以红色标记,上报后的数据不允许自行修改。如上报后确实需要对数据进行修改,请联系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由财政部负责人执行【退回】后,方可修改数据。


上报数据(略)
2. 中央企业填报流程
2.1.中央企业填报流程图
中央企业集团用户,按照财政部要求,除了要上报汇总户数据,还应上报本集团下属企业的分户数据。在系统中预设集团汇总户的用户和空报表,集团填写汇总户数据,并上传分户数据jqd文件,最终上报财政部。其流程如下:
登陆系统→填写汇总户数据→运算→审核→上传分户数据→上报数据。
中央企业填报流程图(略)
2.2. 登陆系统
在网页浏览器(如IE浏览器)中输入系统地址,即可打开系统登录系统主界面。
系统登陆界面(略)
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单击【登录】即可登录系统。中央企业的用户名是其9位组织机构代码(注意不包含组织机构代码中的“-”),初始密码为空。
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修改密码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依次输入【原密码】、【新密码】和【确认密码】,即可修改密码。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注销】按钮,即可退出系统,返回登录界面。
点击系统右上角【首页/功能】切换按钮,可以在首页页面和功能页面之间进行切换。
填报系统将系统切换到功能界面;返回到首页将系统切换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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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首页(略)
2.3. 填写汇总户数据
登陆进入系统后,点击【填报系统】按钮,进入到系统功能主界面。
系统功能主界面(略)
选择【企业效益月报】下的【中央企业效益月报】,即可进入到效益月报填报界面。中央企业用户可以在此界面中填录、保存、运算、审核、上传分户数据和上报数据。
效益月报填报界面(略)
数据录入界面的左侧是【单位列表】,点击选本单位,在页面右侧显示出该单位的报表。每张报表填录完成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保存】按钮,保存数据。数据填写完成后,必须及时保存。
2.4. 运算
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上方的【运算】按钮,则表内的【运算单元格】根据系统内置的逻辑关系进行运算,生成数据。点击【全部运算】按钮,可以一次对全部报表进行运算,生成相关的数据。
2.5. 审核
点击页面上方【审核】按钮,可以对当前报表进行审核。审核是用系统内置的逻辑关系对所填录的数据进行判别,未通过审核的数据关系,将在页面下方列出,错误的数据项以红色显示。
审核公式报错(略)
通过页面下方的提示信息,可以看到错误的原因。其中,【公式说明】一行以文字形式描述错误的具体情况,可供参考。错误的数据直接在单元格中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数据、审核数据,直至表内数据全部通过审核。【全部审核】按钮,可以一次对该单位的所有表进行全部审核。
2.6. 传分户数据
在数据录入界面,可以上传分户数据和填报说明。中央企业用户可以在本企报表封面的填报界面,对分户数据和填报说明进行上传。上传方法类似于在电子邮件中添加附件。如下图:
上传分户数据(略)
点击【修改】填出附件管理窗口,再点击【上传】按钮,即可打开附件选择窗口,选择本地计算机上的jqd分户数据文件后点击【保存】即可上传分户数据到系统。同样的在下方还可以上传填报说明到系统中,最后随汇总户数据上报到财政部。
2.7. 上报数据
审核通过后,单击页面上方的【上报】按钮,即可执行上报。如果报表数据未通过审核,则系统不允许上报。上报后的单位其单位状态为【已上报】,上报的单位在单位列表中以红色标记,上报后的数据不允许自行修改。如上报后确实需要对数据进行修改,请联系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由财政部负责人执行【退回】后,方可修改数据。
上报数据(略)
3.地方财政厅(局)填报流程
3.1. 地方财政厅(局)填报流程图
地方财政厅(局)的企业效益月报数据,暂时使用上传附件的方式报送到财政部。(对于已经建成本省(市)企业财务信息填报网络系统的,可以通过接口、中间文件等方式,将数据通过网络直接报送到财政部)其流程如下图所示:
地方财政厅(局)填报流程图(略)
3.2. 登陆系统
在网页浏览器(如IE浏览器)中输入系统地址,即可打开系统登录系统主界面。
系统登陆界面(略)
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单击【登录】即可登录系统。财政部门的用户初始用户名为“CZ”两个字母加上该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如北京财政局的用户名为“CZ100037”),初始密码为空。
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修改密码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依次输入【原密码】、【新密码】和【确认密码】,即可修改密码。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注销】按钮,即可退出系统,返回登录界面。
点击系统右上角【首页/功能】切换按钮,可以在首页页面和功能页面之间进行切换。
填报系统将系统切换到功能界面;返回到首页将系统切换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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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首页(略)
3.3. 填写汇总户数据
登陆进入系统后,点击【填报系统】按钮,进入到系统功能主界面。
系统功能主界面(略)
选择【企业效益月报】下的【地方企业效益月报】,即可进入到效益月报填报界面。地方财政厅(局)用户可以在此界面中填录、保存、运算、审核、上传分户数据和上报数据。
效益月报填报界面(略)
数据录入界面的左侧是【单位列表】,根据层次结构罗列了各个单位。点击选中某个单位,在页面右侧显示出该单位的报表。每张报表填录完成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保存】按钮,保存数据。数据填写完成后,必须及时保存。
3.4. 运算
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上方的【运算】按钮,则表内的【运算单元格】根据系统内置的逻辑关系进行运算,生成数据。点击【全部运算】按钮,可以一次对全部报表进行运算,生成相关的数据。
3.5.审核
点击页面上方【审核】按钮,可以对当前报表进行审核。审核是用系统内置的逻辑关系对所填录的数据进行判别,未通过审核的数据关系,将在页面下方列出,错误的数据项以红色显示。
审核公式报错(略)
通过页面下方的提示信息,可以看到错误的原因。其中,【公式说明】一行以文字形式描述错误的具体情况,可供参考。错误的数据直接在单元格中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数据、审核数据,直至表内数据全部通过审核。【全部审核】按钮,可以一次对该单位的所有表进行全部审核。
3.6. 上传分户数据
在数据录入界面,可以上传分户数据和填报说明。财政用户可以在本省(市)报表封面的填报界面,对分户数据和填报说明进行上传。上传方法类似于在电子邮件中添加附件。如下图:
上传分户数据(略)
点击【修改】填出附件管理窗口,再点击【上传】按钮,即可打开附件选择窗口,选择本地计算机上的jqd分户数据文件后点击【保存】即可上传分户数据到系统。同样的在下方还可以上传填报说明到系统中,最后随汇总户数据上报到财政部。
3.7. 上报数据
审核通过后,单击页面上方的【上报】按钮,弹出如下图对话框,录入上报说明,点击【保存并上报】,即可执行上报。如果报表数据未通过审核,则系统不允许上报。上报后的单位其单位状态为【已上报】,上报的单位在单位列表中以红色标记,上报后的数据不允许自行修改。如上报后确实需要对数据进行修改,请联系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由财政部负责人执行【退回】后,方可修改数据。
上报数据(略)
附件2:
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代码编制规定
一、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以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并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在填写时一般不应超过18个汉字,最多占36位,企业名称汉字偏长的单位可适当缩减。
二、法定代表人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实际负责人为准。法定代表人在填写时一般不超过4个汉字,最多占8位。
三、企业所在地地址
共32位。应填写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地址,从地区(市)、县(市、区)开始填,具体到乡(镇)、村、街名称和门牌号,不填省(自治区、直辖市)。门牌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个数字占一格,一般不填写通讯信箱号。
四、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
共6位,填写企业所在地通信用邮政编码。
五、企业财务部门电话号码
填写企业财务部门的有效电话号码。
六、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1)本企业代码
共15位,分为两个部分。前六位为第一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组成,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编制;后9位为第二部分,由企业统一标识代码组成。统一标识代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这一代码在全国的银行、税务、计划、统计、财政、物资、公安等部门强制使用。
企业统一标识代码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尚未领到国家统一代码的企业,可按各级统计部门赋予临时代码填写。
企业标识代码与国家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登记号相同,可从企业税纳登记证上查取。
(2)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
共9位,即本企业上一级企业的企业统一标识代码。非集团性企业不需填列。
(3)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共9位,即本企业隶属的集团企业总部的企业统一标识代码。非集团性企业不需填列。
七、行政隶属关系
共2位。指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隶属关系分为:
1、中央: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2、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3、市、地区: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4、县: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5、街道: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
6、镇: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
7、乡: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按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填写。具体规定如下:
中央 10 县 50 乡 63
省 20 街道 61
市、地区 40 镇 62
八、经济类型
共1位:
1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 集体企业(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
3 私营企业
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外商投资企业
6 其他
九、组织形式
共1位,按照以下类型编制:
1 独资公司
2 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3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 有限责任公司
6 股份合作制企业
7 合资或合营企业
8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9 其他
十、所属行业
共2位,根据企业实际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以下类型编制:
01 煤炭工业
02 石油工业
18 钢铁工业
04 有色金属工业
03 其它冶金工业
05 建材工业
06 化学工业
07 轻工业
08 烟草工业
09 纺织工业
10 石化工业
11 医药工业
12 机械工业(不含汽车)
13 汽车工业
14 军工业
15 电子工业
16 电力工业
19 其他工业
20 施工、房地产
21 工业供销企业
22 城市公用企业
23 医药商业企业
24 烟草商业企业
25 勘察设计企业
31 商贸
32 餐饮业
33 金融业
35 外经
36 旅游
37 服务业
41 物资
51 供销合作社
61 粮食
71 铁道
72 交通
73 民航
74 邮政
75 电信
76 农口企业
99 其他企业
十一、企业规模
共1位,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附“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企业规模划分为3种:
1 大型企业
2 中型企业
3 小型企业
十二、企业正式开业时间
共6位,填企业正式开业(投产)时间,填到月份。六位要填满。如2006年6月开业,应填写“200606”。
十三、企业新报原因
指企业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类汇总会计报表,但从本年度起纳入企业类会计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报表原因。具体标识含义如下:
0 连续上报:指上年度填报企业类汇总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
1 新投资设立:指本年新投资注册设立并正式营业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新设合并、分立)。
2 竣工移交:指建设项目竣工后从基本建设单位转为生产经营的企业。
3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单位)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4 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
5 上年应报未报:指上年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年度起按规定单独报送的企业(单位)。
6 报表类别改变:指上年填报其他类别报表,本年由于企业(单位)性质发生变化而填报企业类报表的企业或单位(不含竣工移交)。
7 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整建制划入而新增企业(单位),并且上年未作单户填报企业类汇总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
8 收购:指企业因收购而并入的整建制新增企业(单位)。
9 其他:指上述各项原因中未包括的新报原因。
十四、自定义码
共8位,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定义。
附件3:
[单位汇总封面]
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
汇 总 单 位 名 称:
(公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签章)
填 表 人:
(签章)
编 制 日 期: 2011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制
[企业分户录入封面]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本企业代码 □□□□□□□□□□□□□□-□




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
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企业行政隶属关系
中央 10 省 20 市、地区 40 县50
街道 61 镇 62 乡 63
□□
经济类型
1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外商投资企业 6其他

组织形式
1 独资公司 2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合作制企业
7合资或合营企业 8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9其他

企业名称:
(公章)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签章)
□□
企业规模
企业所在地地址:
1 大型企业 2 中型企业 3小型企业
填 表 人:

邮 政 编 码 :
□□□□□□

电 话 号 码 :
企业正式开业时间



□□□□□□
编 制 日 期 :
2011年


企业新报原因
0 连续上报 1 新投资设立 2 竣工移交 3新设合并

4 分立 5上年应报未报 6报表类别改变 7 划转
8收购 9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制
自定义码
□□□□□□□□


2011年XX月企业生产经营指标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项 目行号本月数本年累计上年同期工业增加值(万元)1 一、生产运营情况(部分行业填报) 01.工业企业(石油、石化、钢铁、煤炭、电力、汽车等) (1)原油产量(万吨)2 其中:境内3 境外4 (2)进口原油(万吨)5 (3)原油平均结算价格(元/吨)6 (4)成品油产量(万吨)7 其中:汽油产量(万吨)8 柴油产量(万吨)9 (5)天然气产量(万立方米)10 其中:境内11 境外12 (6)进口天然气(万立方米)13 (7)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元/万立方米)14 (8)粗钢产量(万吨)15 (9)钢材产量(万吨)16 (10)钢材销量(万吨)17 (11)钢材平均销售价格(元/吨)18 (12)原煤产量(万吨)19 (13)商品煤销量(万吨)20 (14)商品煤平均销售价格(元/吨)21 (15)发电量(万千瓦时)22 (16)售电量(万千瓦时)23 (17)汽车产量(万辆)24 其中:乘用车产量25 商用车产量26 (18)汽车销量(万辆)27 其中:乘用车销量28 商用车销量29 02.交通、民航企业 (1)客运量(万人次)30 (2)货运量(万吨)31 (3)各种航空用油消耗量(万吨)32 (4)航空油价(元/吨)33 (5)燃油附加费(万元)34 (6)汇兑损益(万元)35 03.电信企业 (1)完成电信业务总量(亿元)36 (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37 (3)电话总用户(万户)38 其中:固定电话用户(万户)39 移动电话用户(万户)40 (4)互联网用户(万户)41 04.房地产开发企业 (1)房地产开发量(万平方米)42 (2)房地产销售量(万平方米)43 二、节能减排指标 01.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吨标煤)44 02.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煤/吨)45 03.供电煤耗(克/千瓦时)46 三、进出口指标 01.出口总额(千美元)(海关统计数)47 02.进口总额(千美元)(海关统计数)48
注:国有企业必须填列以上相关指标,鼓励有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填报本表。

2011年XX月企业财政政策资金指标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项 目行号本月数本年累计上年同期01.财政贴息资金1 02.关闭破产补助资金2 03.外贸发展资金支出3 04.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出4 05.其他财政性资金支出5
注:“企业财政政策资金指标表”主要由地方财政部门填列。
2011年XX月企业财务指标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项 目行号本月数本年累计上年同期企业法人户数(户)(三级以上企业)1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 01.资产总计2 02.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3 03. 其中:应收账款4 04. 存货5 05. 其中:库存商品6 06. 非流动资产合计7 07. 其中:固定资产净额8 08.负债合计 9 09.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10 10. 其中:应付账款11 11. 非流动负债合计12 12. 其中:长期借款13 13.所有者权益合计 14 1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 二、利润表指标 01.营业总收入16 02.营业总成本17 03. 其中:营业成本 18 04. 营业税金及附加19 05. 销售费用20 06. 管理费用21 07. 财务费用22 08. 其中:利息支出23 09. 资产减值损失24 10.投资收益25 11.营业利润26 12.营业外收入27 13. 其中:政府补助28 14.营业外支出29 15.利润总额30 16.净利润31 1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 三、税收指标 01.应交税费33 02. 其中:应交增值税34 03. 应交消费税35 04. 应交营业税36 05. 应交所得税37 06.已交税费38 07. 其中:已交增值税39 08. 已交消费税40 09. 已交营业税41 10. 已交所得税42 11.各类税收返还43
附件4:
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编报说明
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包括封面、企业财务指标表、企业生产经营指标表和企业财政政策资金指标表,现将有关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报表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各类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封面说明
包括单位汇总封面和企业分户录入封面两部分。其中:单位汇总封面为各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汇总上报财务快报时使用;企业分户录入封面为各级企业填报快报和录入计算机时使用,编制方法详见《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代码编制规定》(附件1)。
三、企业财务指标表编报说明
本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指标、利润表指标、税收指标等三类指标。具体说明如下:
企业法人户数(户)(三级以上企业):反映所含三级及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企业户数。由直接上报财政部的汇总单位填报。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
该类指标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相应科目填列。
1、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
3、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入账价值扣除坏账准备的净额填列。
4、存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或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5、库存商品:指企业库存的各种外购商品、企业经过加工制造达到规格技术条件验收合格的产品。
6、非流动资产合计:指企业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7、 固定资产净额:指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8、负债合计:指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9、流动负债合计: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
10、应付账款: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11、非流动负债合计:指企业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
12、长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
13、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指在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部分。
(二)利润表指标
该类指标根据企业利润表的相应科目填列。
1、营业总收入: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营业总成本: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总成本。
3、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应根据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合计填列。
5.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7.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财务费用的明细项目只单独反映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汇兑净损失三项,其他明细项目不单独反映。
8、利息支出:指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
9.资产减值损失:反映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各项减值损失,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投资收益: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11.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实现的利润。
12.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营业外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3.政府补助:反映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未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补贴收入”科目填报。
14.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5.利润总额:指企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成本消耗及税费后的剩余。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6.净利润:反映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金额。
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反映企业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税收指标
1、应交税费:指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应交的税费合计数。
2、应交增值税: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3、应交消费税:反映企业应交的消费税,包含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的应交消费税。
4、应交营业税:反映企业应交的营业税,企业应交营业税等于企业应税收入与营业税税率的乘积。
5、应交所得税:反映企业应交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等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所得税税率的乘积。
6、已交税费: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税费的总和。
7、已交增值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增值税。
8、已交消费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9、已交营业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营业税。
10、已交所得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所得税。
11、各类税收返还:反映财政部门按“先征后返”政策审批退库的各类税收合计。
注:以上指标中,“上年同期”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计数。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利润”指标,应按财政部规定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方法编制填列。
四、企业生产经营指标表编报说明
本报表包括生产运营情况指标, 节能减排指标和进出口指标三大类指标。
(一)生产运营情况指标(部分企业填报):该类指标按企业有关统计资料填列。
(二)节能减排指标:该类指标根据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选择相应科目填列。
(三)进出口指标:该类指标按海关统计数填列。
以上指标中,“上年同期”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计数。
五、企业财政政策资金指标表编报说明
该表主要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月数、本年累计和上年累计支出数汇总后填报。
1、财政贴息资金: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2、关闭破产补助资金: 反映各级财政用于企业关闭破产所需职工安置等资金缺口的补助。
3、外贸发展资金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由本级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外贸发展的支出情况。
4、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支出情况。
5、其他财政性资金支出:上述项目未纳入的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资金。
六、其他
(一)本报表应及时、准确填报,不得虚报、瞒报和擅自更改财务数据。
(二)报表中所填数据勾稽关系应正确,审核公式已在软件参数中设置。
(三)除有特殊要求外,报表填报及计算机录入的金额单位统一规定为万元。
附件5:
2011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法人户数表
(三级以上企业)
填报单位: 单位:户
所属行业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一、工业 其中:冶 金 其中:钢 铁 有 色 石 油 石 化 煤 炭 电 力 化 工 建 材 汽 车 机 械 医 药 纺 织 轻 工 烟 草 电 子 其他工业 二、施工、房地产 三、交通企业 四、邮电通信企业 五、商贸企业 六、外经企业 七、旅游企业 八、物资企业 九、供销企业 十、餐饮业 十一、服务业 十二、金融业 十三、其它企业 合 计
效益月报工作负责人:
效益月报工作经办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6:
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监测名单
省份企业名称北京(2户)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4户)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5户)河北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磁县六合工业有限公司河北省磁县申家庄煤矿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16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襄垣县地方国营襄垣煤矿重组为:山西襄垣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泉荫营煤矿山西大同鹊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1户)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6户)辽宁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1户)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3户)吉林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1户)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1户)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2户)江苏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安集团有限公司浙江(2户)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安徽(5户) 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福建(2户)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2户)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15户)山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丰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岱庄生建煤矿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1户)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8户)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1户)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1户)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1户)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四川(1户)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2户)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3户)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入首钢云南(2户)云南东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陕西(4户)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榆林市榆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4户)甘肃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1户)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97户公司(煤炭69户,钢铁24户,汽车3户,石油1户)

评论

拉蕾

烦死了,每次别人休假财务休不了,每次都是四号报月报,月报就不能放在20号报吗?

3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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