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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1]9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xx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11]9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xx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部分地区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近期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中小企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定于11月2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在部分地区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近期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中小企业工作重要指示,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8日,会期1天,11月27日报到。
地点: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地址:北京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6号,总机:010- 68491169)。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xx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可带1名助手);首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家示范单位1人,由所在省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参会)。
(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及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相关同志。
(三)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可带1名助手)。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以及部直属相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代表食宿自理。
(二)请务必于2011年11月24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综合处,陈俊杰、郑怡然010-68205326/66017331(传真)。
(三)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11年11月27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报到。会议不设接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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