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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联络员会议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联络员会议的通知(工厅企业〔201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xx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联络员会议的通知
(工厅企业〔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xx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第七届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将于2012年6月22日至2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为了做好技展会筹备工作,经研究,定于2月10日召开技展会联络员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通报技展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考察场馆,部署招商招展等相关工作。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技展会筹备工作的处室负责同志(联络员)1名。
(二)四川省相关部门领导,技展会组委会秘书处人员。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办公厅、国际合作司等有关司局同志。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2月10日,会期半天,2月9日报到。
地点:成都新良大酒店,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246号。
四、有关事项
(一)会议期间代表食宿费用由技展会组委会负担,其他费用自理。
(二)技展会组委会秘书处负责接、送机(站)。
(三)请于2月6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组委会秘书处。
五、联系人及方式
(一)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张 颖,电话:010-82292023、13683581580
郝洪强,电话:010-82292025
传真:010-82292026
邮箱: apecsmesa@gmail.com
(二)四川博览事务局
蔡 懿,电话:028-86210342、18683525512
传真:028-86210127
邮箱: caiyi@wcif.cn
附件:技展会联络员会议参会回执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技展会联络员会议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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