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飞速发展的时代,处处都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不可免,那么交通事故是怎样划分责任的呢?
一、交通事故的定义: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1)必需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比如说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含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指的是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指的是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需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含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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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划分: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部门道路交通部门通过调查后,应该按照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三、划分的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搭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们国家有统一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相关法律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开展了较为粗略的划分。主要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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