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示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按时披露2015年度报告(受托机构报告)的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示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按时披露2015年度报告(受托机构报告)的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示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按时披露2015年度报告(受托机构报告)的通知(中债字〔2016〕28号)各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示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按时披露2015年度报告(受托机构报告)的通知
(中债字〔2016〕28号)
各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信息披露操作细则》、《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号) 、《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的政策性金融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券、国际机构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参照金融债的信息披露)、非银行金融债券、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等人民币债券发行人,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信息;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应披露2015年度经审计的受托报告。
一、披露内容
(一)2015年度的经营情况说明、由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等内容的年度报告;
(二)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信息披露操作细则》规定的模板,提交EXCEL格式的财务数据电子版文件;
(三)以担保方式发行金融债的发行人,还应在其年度报告中披露担保人2015年度的年度报告;
(四)混合资本债券发行人还应披露2016年第一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和2016年第一季度跟踪评级信息;
(五)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应披露2015年的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表;
(六)绿色金融债发行人应披露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以及2016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应公布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5年度受托机构报告;
(八)因特殊原因,发行人无法按时披露以上信息的,应向投资者披露延期公告说明。
二、披露方式
(一)发行人应使用“债券信息自助披露系统”披露上述信息;
(二)发行人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在“财务报告-存续期”栏目下提交;2015年度EXCEL格式财务数据电子版文件在“财务数据模板”栏目下提交。
三、文件格式
(一)经审计财务报告应合并为一份PDF格式文件;
(二)电子版文件的文件名应包含金融机构全称;
(三)报送的审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签章。
四、联系方式
(一)年报信息披露
发行服务部:
张 鑫 010-88170509
施良之 010-88170527
史尔婧 010-88170528
(二)EXCEL财务报表上传
研 发 部:
翟光耀 010-88170773
请各发行人提前做好信息披露准备工作,尽早将信息披露文件发送至我公司。
特此通知。
附件:1.金融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名单
2.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名单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
金融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名单
一、金融债券发行人名单(以首字母拼音排序)
1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1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2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4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9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7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8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1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
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7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9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
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1
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2
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6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7
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117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8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9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
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122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3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4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4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5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6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26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7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7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8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1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2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3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4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5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
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6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7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8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1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1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52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3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54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4
亚洲开发银行
55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5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6
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8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9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49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1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2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3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4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5
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
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6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59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70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
71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7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6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4
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5
中国进出口银行
76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7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7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69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1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1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82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3
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4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86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6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7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7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88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
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9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0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金融债券担保人名单(以首字母拼音排序)
1
国家电网公司
4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2
海尔集团公司
5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3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
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名单
(以首字母拼音排序)
1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5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3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7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8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21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8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2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3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0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4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5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2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6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3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7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4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担保人及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披露2016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担保人及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披露2016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中债字〔2017〕90号)各市场成员: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担保人及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担保人及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中债字〔2016〕48号)各市场成员: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披露2014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披露2014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2015年5月21日)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人披露2017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人披露2017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中汇交公告〔2018〕26号)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人披露2018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券发行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人披露2018年度报告情况的公告(中汇交公告〔2019〕22号)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