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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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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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
信息化
人民政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5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17]5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有关单位:
为加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18年6月27日至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为做好APEC技展会的相关组织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APEC技展会是中国在APEC框架下开展的重要合作项目,旨在为APEC各成员经济体提供展示新技术、新产品的平台,务实推进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实现共赢发展。APEC技展会不仅是一个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展会,更是一个“资源共享、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提供对话”的重要交流合作平台,对于促进APEC各成员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会宗旨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在“一带一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背景下,弘扬合作共赢精神,实现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产品展示、成果共享和相互融合,深化我国与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务实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办会主题
创新推动发展,合作创造未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辽宁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沈阳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
五、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9日。
地点:沈阳国际展览中心。
六、主要活动
(一)APEC中小企业创新与合作大会。大会将围绕“一带一路”“自贸区”“创业创新”“智能制造”“互联网+”“智慧城市”“跨境电商”等热点议题进行讨论。会议期间还将发布“APEC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成果。
(二)展览展示。展览规模计划为5万平方米,约1800个标准展位。展览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领域,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等。
(三)相关论坛。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东北振兴发展、“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等热点议题举办相关论坛。
(四)配套活动。根据需要安排部分APEC成员经济体及有关省(区、市)、园区、企业举办主题推介、项目洽谈对接活动、项目发布、配套展览专区会议等。
(五)商务考察活动。
七、参会人员
(一)境内嘉宾
邀请主办单位、各省(区、市)领导,各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负责人,企业家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参会。
(二)境外嘉宾
邀请APEC秘书处高级官员、APEC成员经济体官员、商协会组织负责人、企业家、专家学者等参会;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代表参会参展。
(三)展商客商
重点邀请APEC各成员经济体创新型、高成长性企业及相关行业客商等参展、参会、洽谈。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第十届APEC技展会的各项工作,推荐符合展会要求的优秀、创新型、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参展参会,务实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国际市场开拓。
有关活动具体安排,由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请落实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沟通协调,并于10月30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见附件2)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单位:第十届APEC技展会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巍巍 贺晶 肖如欣 樊颖晖
电话:010-82292063/82292058/82292021/82292032
传真:010-82292013
邮箱:zhangww@sme.gov.cn/xiaorx@sme.gov.cn,
interco@sme.gov.cn/fanyh@sme.gov.cn
附件1.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委会人员名单
附件2.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联络员报名回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1
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组委会人员名单
一、组委会
主任: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陈求发 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主任:
张 峰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 强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刘玉浦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执行会长
姜有为 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执行副主任:
刘晓东 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
马向晖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
赵永红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合作司司长
苗长兴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何 庆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张景辉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建军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张永伟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于振明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肖 枫 沈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马 丽 沈阳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二、组委会秘书处
秘书长:
叶定达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薛 亮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陈佳标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高 阳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双伟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高 航 沈阳市外经贸局局长
赵 凯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沈阳市分会会长
执行秘书长:
田 家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副秘书长:
张晓峰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周平军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助理
周光明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副秘书长
刘壮野 沈阳市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孙鸿庆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关 怀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岳贵君 沈阳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兼大型活动办公室主任
王晓刚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 丽 沈阳市接待办主任
常 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沈阳市分会巡视员
三、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周 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处长
樊颖晖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
姚东辉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局长
王德文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处长
马朋俊 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傅 倩 沈阳市涉外大型活动办公室综合部部长
王 晓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沈阳市分会国际展览处处长
秘书处成员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沈阳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沈阳市委、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沈阳市外办、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卫计委、沈阳市外经局、沈阳市科技局、沈阳市服务业委、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台办、沈阳市城建局、沈阳市环保局、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沈阳市环卫局、沈阳市工商联、沈阳海关、沈阳市接待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沈阳市分会、沈阳市涉外大型活动办公室、沈阳市地铁指挥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沈阳铁路局、民航东北管理局等。
附件2
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联络员报名回执
单位:
姓 名
职 务
电话/手机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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