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教育部关于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暂行规定

教育部关于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暂行规定

我部1981年发出(81)教学字007号《关于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通知》后,各地高中做了很多工作,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档案如何建立,内容应包括些什么,从高中开始还是从初中开始,都还需


我部1981年发出(81)教学字007号《关于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通知》后,各地高中做了很多工作,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档案如何建立,内容应包括些什么,从高中开始还是从初中开始,都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研究。为了适应当前有关方面特别是高等学校招生的需要,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生临时档案是为上一级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为社会选用优良劳动后备力量的参考材料,必须认真搞好。
二、学校应由一名副校长负责学生档案工作。日常工作可由教导处归口管理。档案人员应严于职守。
三、临时档案包括:
1.学年评语表;
2.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3.体质测试表、体育锻炼情况表;
4.健康检查表;
5.毕业生登记表;
6.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除学校确认无重大问题的学生外,对其余学生均须在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高中二年制的即为高二下学期)开学初用此表进行一次函调。有重大问题者,其材料入档,否则不入档。“重大问题”系指历史与现实的政治、刑事、经济等问题。
四、学年评语和毕业鉴定是档案的重要内容,应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研究后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填写。
学年评语和毕业鉴定应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中学生守则》,主要反映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的情况,学生的智力、爱好、特长以及参加体育活动的情况。
五、体质测试表、体育锻炼情况表由体育教师负责填写;健康检查表由学校保健医生填写。具体做法按教育部(81)教体字014号文件执行。
六、“奖励”系指校级以上的表彰,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单项奖励,如:学科竞赛优胜者、科技创造发明获奖者、校以上运动会单项前六名、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等。
优秀学生干部系指在高中阶段连续担任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以上的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应政治思想进步,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一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学习成绩优良。
“处分”系指校级记过以上的各种处分,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以及公安机关的拘留、少年管制、劳动教养等。同时,须记载所犯错误的基本情节,以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悔改表现、处理情况等。
未构成处分的一般性错误和已撤销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不记入档案。
七、档案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八、被高等学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的临时档案,由录取学校带走;其余毕业生的档案如何保管,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决定。

评论

木头&浴火

那就不擅自更改啦,让别人改![酷拽][酷拽][酷拽][呲牙][呲牙]

8小时

回忆在微笑

电子档案不能改,自提档案,网上通知,这作法好!冒名顶替之人不敢去提别人的档案,因为考生本人要持身份证去提档,办事工作人员肯定要验身份证,照相,核对本人与准考证照是否一致,若不是本人,肯定不让提。电子档案不能改,那就是别人,你用不了。网上查询使没收到录取通知书也知道录取情况。所以堵住了冒名顶替的漏洞。

半年前

五花肉

外语听力总分不计总分?

半年前

-占有欲×

上学迁户口到底是为了啥。有的农村户口也回不去了

半年前

默守那Y份宁静

弱弱问一句,档案落在哪里跟就业有什么关系?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教育部关于职工高中文化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教育部关于职工高中文化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85]教成字005号1985年4月5日教育部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以来,全国职工教育有了很大发展。
教育部关于职工高中文化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教育部关于职工高中文化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85]教成字005号1985年4月5日教育部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以来,全国职工教育有了很大发展。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0年3月15日教基〔200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xx兵团教委: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0年3月15日教基〔200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xx兵团教委: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
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2003]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兵团教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