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是指银行机构通过登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访问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身份信息系统),对个人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及照片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的行为。

第三条 银行机构可利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终端或个人征信系统终端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

第四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在办理下述业务时,如相关个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居民身份证,则应当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

(一)人民币银行账户业务,具体包括开立、变更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信用卡账户)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二)人民币信贷业务,具体包括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住房信贷业务。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其他银行业务。

银行机构为加强内部管理,在办理除上述三类业务之外的其他银行业务时也可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

第五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需当场办理人民币银行账户业务的,应当场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不必当场办理银行账户业务的,应在办理业务前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第六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在办理人民币银行账户业务时,联网核查结果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当个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核对一致且系统反馈的照片与居民身份证记载的照片核对相符时,银行机构可认为待核查的个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是真实的。中国人民银行在进行银行账户实名制检查时,视同该银行机构在核对个人身份证件信息方面已履行尽职调查职责。

(二)当个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核对不一致且无法确切判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时,银行机构应根据法规制度的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需要决定是否拒绝为该客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银行机构应制定明确、合规的操作规程,指导柜面人员正确办理银行账户业务。

银行机构如果决定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应详细登记客户准确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话等),并在办理业务后及时采取其他措施对该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进一步核实。如其居民身份证经核实确属虚假证件,银行机构应立即停办相关账户的支付结算业务。对于开户业务,银行机构还应及时通知该客户撤销账户,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对于变更账户业务,银行机构还应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第七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业务时,应在办理业务前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一)当个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核对一致且系统反馈的照片与居民身份证记载的照片核对一致时,银行机构可以认为待核查的身份证信息是真实的,可按照审批程序和条件进一步核实该客户其他方面的情况。

(二)当个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核对不一致且无法确切判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时,银行机构应在办理业务前及时采取其他措施进一步核实。如其居民身份证经进一步核实确属虚假证件,银行机构不得为该客户办理个人信贷业务。

第八条 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的银行机构在办理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业务时,应根据法规制度的具体规定及内部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时间及联网核查结果的处理方法,并将具体实施办法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将记录银行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情况,并将记录情况作为判定银行机构是否进行联网核查及其核查结果的依据。

第十条 银行机构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时,如对核查结果存在疑义,可将需进一步核查的信息反馈给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

第十一条 银行机构应建立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应急机制和详细的操作手册,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合规开展。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提供联网核查的时间为个人征信系统的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2日起施行。

评论

霸刀☆藐视天下

碧桂园施工把我们的房子振成危房,严重扰民。谁管?

5小时

夜色丿灬残

这种类型的诈骗能发生的前提是双方都有利可图,各取所需,一个字,贪心!

10天前

洛珂児

都是宁德知名企业家

半年前

白芍花开

现在银行专设计骗局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02]217号2002年9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确保大额支付系统快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05]287号2005年11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保障小额支付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指导与规范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的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