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整改规范的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整改规范的通告

一、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产品名称含有“金装”“金牌”等字样

一、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产品名称含有“金装”“金牌”等字样;二是部分标签标注的原辅料来源使用了“全进口奶源”“源自天然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三是部分企业用“零添加”“不添加香精香料”等字样强调含量声称;四是个别企业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

二、针对上述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253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04余份,并要求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标签标识整改任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照配方注册有关规定,对提交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标签样稿进行了严格审核。

三、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过渡期将于2017年12月31日结束,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要按照配方注册审核通过的标签样稿,抓紧完成标签标识整改工作。过渡期结束后,不得生产标签标识不符合配方注册要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发现2018年1月1日之日起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不符合配方注册要求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2月8日

评论

回忆中带着泪

对黑心商来个大扫除别样条臭鱼影响国产奶粉声誉

5小时

深碍.

好样的,就要对黑心商来个大扫除、也是对下一代负责!

5小时

相关法律条文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7年第218号)为保护中药资源,实现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中药资源的稳定供给和中药产品的质量可控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7年第218号)为保护中药资源,实现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中药资源的稳定供给和中药产品的质量可控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移动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移动医疗器械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的内容是否适用,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