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改造规划和建设前期工作:1.凡已确定产品发展方向和选定产品开发对象的企业,均应编制本企业总体或单项技术改造规划。总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项目要编报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总
一、技术改造规划和建设前期工作:
1.凡已确定产品发展方向和选定产品开发对象的企业,均应编制本企业总体或单项技术改造规划。总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项目要编报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总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下项目,只编报审批设计任务书。未确定产品发展方向和未选定产品开发对象的企业,可暂不编制。
2.经批准设计任务书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总公司技术改造五年计划。总投资在三百万元(含三百万元,下同)以上的项目,在五年计划内单列项目;总投资在三百万元以下的项目,在总公司五年计划中预留的投资控制数内考虑。
3.技术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1)项目建议书:是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设计任务书的依据,由企业或企业委托咨询设计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
(2)设计任务书:是项目决策的依据。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由主管部门或企业委托咨询、设计单位,对技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总公司负责组织企业和咨询、设计单位,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进行多方案比较,认为可行后,再推荐最佳方案,正式办理设计任务书审批手续。
(3)初步设计:是项目决策后,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所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应能满足招标承包、材料设备订货、土地征用和施工准备等要求。初步设计工作由企业委托持有设计证书并属于其经营业务范围内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
单项购置设备的项目,免编初步设计。
(4)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编制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初步设计编制深度和要求,总公司另行规定。
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
1.总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含三千万元,下同)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利用外资引进技术项目,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设计任务书,下同),由总公司初审同意后,报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审批。
2.总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下、三百万元以上(含三百万元,下同)的项目,设计任务书由总公司审批。
3.总投资在三百万元以下、一百万元以上(含一百万元),资金全部自筹的项目,其设计任务书由总公司委托地区公司审批,报总公司备案。如需申请银行贷款或总公司补助拨款的,其贷款和补助拨款额度,必须报总公司批准。
总投资在一百万元以下(不含一百万元),资金全部自筹的项目,由企业在年度计划中安排,免批设计任务书。
4.初步设计的审批单位,在审批设计任务书时明确。
5.初步设计总概算要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投资额认真控制,不得随意超过。如超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投资额10%,必须重新报批设计任务书。
三、年度更新改造措施计划管理:
1.列入技术改造年度计划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按上述规定和要求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
2.总公司根据技术改造五年计划和当年国家下达的年度投资总规模,编制和下达用银行专项技术改造贷款和总公司补助拨款的年度更新改造措施计划,并报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备案。
3.用企业自有资金安排的年度更新改造措施计划,由企业自行编制,报总公司核备。当其投资规模超过国家计委下达总公司年度自筹投资规模时,由总公司进行综合平衡,提出调整计划,下达有关企业。
4.企业零星购置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投资在五万元以下的,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模内。
四、技术改造引进项目:
1.凡需引进国外技术和关键设备,应一并纳入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
2.总用汇额在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总公司初审同意后报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审批。年度计划列入国家技术改造引进计划。
3.总用汇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总公司审批,年度计划由总公司根据国家经委下达的当年用汇额度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备案。
4.在审批技术改造引进项目时,该项目所需外汇和人民币必须一并落实。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列入年度的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措施计划。
五、技术改造资金筹措和使用:
1.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也可向银行申请技术改造贷款。申请贷款时,企业必须持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
2.折旧基金是更新改造资金的主要来源,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固定资产的性质,分别提取和使用生产性折旧基金和非生产性折旧基金。企业的折旧基金按规定由企业留用百分之七十,其余百分之三十上交总公司集中掌握,用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果较好的开发性技术改造项目。经国家经委和财政部批准的大型骨干企业,百分之三十的折旧基金,从一九八六年起全部返回,用于自身的技术改造项目。这部分资金与总
公司集中掌握的百分之三十的资金视同国家预算内拨款,免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3.企业留用的折旧基金,可以同企业留利中的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捆起来用于企业技术改造。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大修时,也可结合进行技术改造,在保证正常大修理的前提下,折旧基金可同大修理基金结合使用。
4.企业要按照“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用折旧基金。
5.企业除申请上述专项技术改造贷款外,也可以向当地银行申请一般技术改造贷款。使用一般技术改造贷款安排的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应纳入年度技术改造措施计划报总公司备案,但不计入总公司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规模。
六、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
1.总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并报总公司备案。项目负责人对计划的执行和完成全面负责。
2.总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企业于每年四月、七月、十月的月中旬向总公司作季度简报。年终要全面检查总结技术改造计划的执行情况,于下年度一月底前向总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3.总投资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竣工后,由总公司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内容并参照“机械电子工业首批重点技术改造550项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组织验收。
本暂行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编制主要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目的、必要性和依据,改造企业生产技术现状及同国内外技术的差距。引进项目要说明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市场需求的初步预测、改造规模的初步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从国外引进技术的可能性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办法,包括偿还贷款能力的分年测算;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
5.改造进度的初步安排。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算。(二)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企业技术改造的目的。从改变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质量,增加产量,节约能源、原材料,综合利用等方面予以说明。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现有生产条件和资金筹措等情况,确定项目改造规模和产品方案。
①需求情况和预测。
②国内现有同行业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③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产品需要外销的,要进行国外需求情况的预测和进入国际市场前景的分析。
④技术改造项目的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⑤原有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落实情况。
①资源、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可能。
②所需公用设施的数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
4.改造条件和征地情况。
①厂区布置和是否征地情况。
②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5.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成套设备进口项目要有维修材料、辅料及配件供应的安排。
引进技术、设备的,要说明来源国别、国内是否已经进口过。
对有关部门协作配套件供应的要求。
6.主要单项工程、公用辅助设施、协作配套工程的构成,全厂布置方案和土建工程量估算。
7.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8.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9.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10.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和财务分析。
①主体工程和辅助配套工程所需的投资(利用外资项目或引进技术项目,包括用汇额)。
②生产流动资金的估算。
③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贷款的偿还方式和年限,偿还期财务平衡情况。
11.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
项目的经济效果,可以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计算几个指标,如品种的增加、质量的提高、消耗的降低、产量的扩大和增加创汇、利税与投资回收期等,并对项目经济效益作出评价。社会效益则要衡量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宏观效果和分析对社会的影响。
12.必要的附件(如协作的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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