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给劳动者。
一、民法典中是否可以与公司签订长期合同?
《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与公司签订长期合同的效力如何,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公司有这样的意愿,再加上劳动者的同意,就可以签订长期合同。
劳动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
雇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雇主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未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之情形,延长劳动合同者。
如果雇主在雇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雇主与雇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没有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1、经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雇主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双倍赔偿。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向劳动者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按一年计算;
对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的年数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给劳动者。
《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公司签订长期合同的效力如何,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是长期有效的。这就是询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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