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的重要意义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各地残联、通信管理部门、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积
一、充分认识支持残疾人信息消费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各地残联、通信管理部门、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相关政策标准,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有效保障了残疾人权益。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残疾人事业”。支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深入参与信息消费,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总体部署要求,保障残疾人平等获取信息、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权利的重要抓手,是减轻残疾人信息消费生活成本、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助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推进特定人群信息消费工作,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信息资费减免政策或优惠标准,坚持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政策支持、企业实施、公益慈善补充等多管齐下,确保措施有效落实。
二、结合实际合理给予信息消费相关优惠
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指导,推动基础电信企业推出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资费优惠方案,总结推广本企业已有的信息优惠措施,对持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互联网企业应积极主动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从事网络创业、电商交易提供支持,给予费用优惠。各级残联要协调本地区数字电视公司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安装、使用数字电视服务费用予以减免。
三、积极争取残疾人信息消费专门补贴
各地残联、通信管理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反映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在获取信息服务中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介绍已发放消费补贴地区的经验做法,提出补贴残疾人信息消费的工作建议。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推动制定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需求的补贴政策,积极为残疾人争取信息消费补贴。
四、着力帮助残疾人融入信息社会
各级残联要协调网信等部门,落实《关于加强网站无障碍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政府和从事相关公共服务的行业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网络创业、电商交易等提供无障碍信息服务。
各级残联要协调相关部门从加大投入、税费减免、规划研究等角度,鼓励支持相关信息无障碍产品研发、生产、推广、应用,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接受信息、沟通交流,更好地参与生产生活创造条件。
各通信管理局要指导协调当地互联网企业,为从事互联网行业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在技能培训、运营管理、物流仓储、信息共享、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便利。
各地残联、通信管理局应注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相关费用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服务残疾人的呼叫中心,满足听力、言语残疾人在以有声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如快递、保险、金融、急救等,享受正常服务的需求。
五、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残联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配合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做好享受优惠政策残疾人的身份甄别,做好相关服务和政策宣传、反馈、跟进工作。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做好对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要落实要求,制定相关措施,切实保障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权益。
六、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
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组织做好扶残助残相关公益短信发送,减免公益短信发送费用。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加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政策,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政策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方便办理相关手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一个残疾人都不掉队。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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