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五”质量工作情况“七五”期间,建设领域认真贯彻中央经济体制改革和治理整顿的方针,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事业,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作出了重
一、“七五”质量工作情况
“七五”期间,建设领域认真贯彻中央经济体制改革和治理整顿的方针,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事业,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七五”前四年,全国已完成建设投资15,294亿元,建设工程项目16.23万个,其中,大中型项目437个,城镇房屋竣工面积44.07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33.52亿平方米)。在工程建设中,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把稳定和提高工程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健全法制和加强管理为重点,改革质量认证制度,强化政府质量监督;整顿建设市场秩序,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开展质量检查,实行奖优罚劣;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技术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运用有效技术措施,治理质量通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质量管理的法规体系趋于完善,人们的质量意识有所增强,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促使工程质量从“七五”初期的低谷逐渐回升,质量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1)大中型建设工程质量提高较快,逐步向高水平发展,几年中,建成的一批大中型工程,有的不仅超出国内已往同类工程的最好水平,而且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状况得到控制,并开始回升,合格率逐年提高。1986年全国工程质量抽查,合格率仅为34.8%,1988年上升为48.7%,1989年又提高到68.3%;
(3)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有所减少,倒塌事故由“六五”期间每年平均81起减少到37起;
(4)创出了一批优质工程。“七五”前四年,已有105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但是,在“七五”期间,特别是前几年,由于建设规模过大、队伍发展过快,立法及管理工作跟不上,建设市场管理严重失控,大批技术与管理素质很低的城乡集体企业进入建设市场,因而出现了不按建设程序办事,无证设计、施工、超越资质等级承揽设计、施工任务,不遵守技术标准,偷工减料,不按标准检验评定工程质量等问题,直接危害了工程质量。近两年,各地区、各部门对此进行了认真的治理,但由于严重影响质量水平的因素还未根除,致使目前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依然较低,表现在:
(1)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偏低,其中住宅工程尤为突出;
(2)一些严重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仍未消除;
(3)倒塌事故还时有发生。
因此“八五”期间治理工程质量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把质量水平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八五”质量工作目标
党的十三大提出的我国第二步经济发展战略是:到本世纪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十三届七中全会强调,要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工作,把国民经济搞上去,重点要继续深化改革、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力争工业生产的质量、品种、效益有一个明显的进步。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建设领域广大职工肩负着重任,不仅要建造大量生产和生活设施,而且要使工程质量水平跨上一个新的台阶,缩小我国工程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的差距,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为此,确定“八五”期间的质量工作目标如下:
工程质量方面,到“八五”期末,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比“七五”上一个台阶:
(1)工程设计技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工艺先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国际八十年代同类水平;
(2)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做到一次试车成功,从工程质量上保证按期达到设计能力,并努力争创省、市或部级优质工程,一些国家重点骨干工程项目,要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普遍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其中优良率达到20%以上,并创出一批优质工程;
(4)基本消除重大工程倒塌事故和严重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
质量管理工作方面:
(1)“质量第一”的观念普遍树立,质量管理工作成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工程建设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
(2)质量法规基本健全,有关的行政法规、技术法规和经济法规基本配套;
(3)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健全,工作运转正常,基本达到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4)质量检查、认证的技术基础工作基本完善,具备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实现“八五”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
我国工程质量水平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要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必须充分运用行政、法制、经济和技术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八五”期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宏观管理
1.完善法规,抓好宏观管理工作,改变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
(1)修订、补充、完善已出台的质量法规,使之与其他行政法规、技术法规和经济法规相衔接;在技术标准方面,做到工作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基本齐备。新修订的标准向国际标准靠拢;
(2)切实抓好质量法规的实施工作。通过宣传、组织学习和培训,使有关人员熟悉内容,掌握方法,正确运用;
(3)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草案)》,建设部将制订《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报请国务院颁发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2.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八五”期间,监督工作要由初创阶段向巩固提高阶段发展,重点抓好监督机构的自身建设和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达到机构健全,规章齐备,人员素质符合要求,检测手段完善,工作正规化、标准化、站风好、执法严。在“八五”前两年,要完成对所有监督站和人员的考核认证工作;在保证监督质量前提下,逐步扩大监督面,“八五”期末,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实行质量检查制度。“八五”期间,工程质量检查要形成制度。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地区和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检查。建设部将不定期地组织全国性的工程质量抽查。通过检查与抽查,掌握质量动态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发现质量优劣典型,总结经验教训,促使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水平。
4.严肃查处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八五”期间,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按照建设部部长3号令的规定,及时上报和调查,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理。建设部将及时通报重大质量事故情况,以供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对策时参考。对非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查和处理办法。
5.实行鼓励创优的经济政策。“八五”期间,要逐步实行按质论价的政策。第一步先在商品住宅工程上实行,然后逐步推广。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行研究、制订实施办法。
(二)加强建设市场和建设程序管理
“八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强化企业的资质审查。所有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都要按资质承揽任务,杜绝无证、越级设计、施工和层层转包的现象;实行建设单位筹建机构的资格审查制度,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应委托社会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加强政府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利益;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与监督,坚持按程序办事。
(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完善企业质量责任制,层层明确质量责任,从组织和人员配置上,确保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
2.继续广泛推行全国质量管理。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八五”前二年内达到规定验收标准,一、二级施工企业,“八五”前二年要普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八五”期末达到规定验收标准。丙、丁级勘察设计单位和三、四级施工企业也要积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制定出质量管理的措施,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八五”期间,全面质量管理将列为企业定级、升级以及申请国家级、部级省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考核指标。
3.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检验测试机构,配备必要的手段。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应有自己的试验室。其中,一、二级施工企业的试验室,达到二级以上水平。没有试验室的四级企业,可委托有资格的试验室负责有关检测工作。所有企业的试验室都要经过考核定级认证。
4.完成施工企业计量定级工作。“八五”期间,一、二级施工企业要达到二级计量等级水平,三、四级施工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的计量水平。通过审定,发给资格等级证书。
(四)组织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八五”期间,要组织职工参加有关技术标准的培训学习。培训要以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法进行。对设计、施工的管理层人员要优先培训,使他们具备现代工程建设管理基础知识,熟悉建设程序,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并能准确运用;对作业层人员要普遍进行培训。工作三年的土建作业人员,应知应会要达到二级操作水平,五年的要达到四级水平,八年的要达到五级以上水平;工业与设备安装作业人员,应知应会要相应提高一级。同时实行上岗考核认证制度,所有技术工种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五)积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八五”期间,要推动勘察设计单位积极发展采用新技术,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对施工企业要抓紧制定推进施工技术进步的有关政策,重点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淘汰一批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工艺、方法及施工机具。
(六)进一步治理质量通病
要从加强管理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入手,组织力量,切实解决好质量通病,保证结构安全、耐久和使用功能。重点是: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墙体、防水(特别是房屋工程的屋面渗漏等)、保温、装饰、地面等的质量通病;交通工程的路基不实、路面不平、排水不良等;井巷工程的成形不好、超挖久挖、贯通偏差大、支护层厚薄不一,预埋和防水处理不良等;工业安装工程的焊接、防腐、保温不良和设备安装精度不够等。
(七)切实做好评优工作
“八五”期间,要进一步抓好评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国家质量管理奖、优质工程奖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奖的评选,以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推行科学管理,多创优质工程。建设部将建立部级质量管理奖,恢复民用与市政工程部级优质工程奖奖励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也应根据各自情况,建立质量评优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的先进企业和优质工程,定期进行表彰。
(八)严格对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检测
“八五”期间,必须加强进场原材料、设备的检测工作。企业试验室要充分发挥自控作用,严格检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也要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合格证明和规定的复检报告。凡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准使用,不合格或技术状况不明的设备不准安装。各地区、各部门可定期公布一些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状况和检测结果。
(九)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八五”期间,建设部将努力抓好住宅工程质量,重点是扩大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住宅建设经验,把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一步。试点工作的重点是做好规划、制定标准、选择方案、做好设计,保证施工质量。各地区的建设主管部门除抓好部里确定的试点小区外,也要另选一些小区,搞自己的试点并抓好实施,通过试点,以点带面,把住宅质量水平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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