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四川省水库地震监测规定

四川省水库地震监测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地震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库地震监测,是指对水库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活动进行监测,对水库水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地震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水库地震监测,是指对水库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活动进行监测,对水库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在地震影响下的受力及其反应情况进行监测。

第三条 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地震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下列新建水库应当在库区蓄水前一年建成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并保持运行:

(一)坝高100米以上或者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

(二)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且水库正常蓄水区及其外延5千米范围内有活动断层通过的水库;

(三)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且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对重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水库;

(四)坝高80米以上或者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且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以上的流域开发梯级水库。

第五条 下列新建水库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并保持运行:

(一)最高水位蓄水区及其外延10千米范围内有活动断层通过、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大型水库;

(二)设计地震烈度为八度以上的一级、二级永久性水库水工建筑物。

第六条 符合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未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已建水库,省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评估,认为应当补充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的,水库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评估意见,补充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第七条 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应当由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和软件,保证建设质量。

第八条 省、市(州)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或者核准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水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立项申请报告时,应当按照《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求同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对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方案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设置方案的意见。

第九条 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建成并经3个月以上试运行后,水库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 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验收合格后,水库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报告、验收意见报省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水库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水库建设单位负责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应当实时传送至省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

省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水库地震监测数据、运行报告的传送方式、内容和时限等,并将水库地震监测数据纳入地震科学数据共享范围。

第十四条 省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水库地震监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

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水库建设单位建立健全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事水库地震监测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地震监测信息的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送应当保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一)未按照本规定和国家有关标准建设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的;

(二)未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和软件的;

(三)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运行的;

(四)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运行的;

(五)未按规定传送数据、报送运行报告的。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政府2005年1月7日发布的《四川省大型水库地震监测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评论

纵我不往

能提前一个月发出地震消息就可以了。才能减少损失!

2小时

忍不住想沵

震与防是重点,预警的效果是提前报警、疏散逃生,而另一种预防更应加强建筑物的抗震性。

半年前

    欲念

象我们这些九几年修的预制板房多得很!相当不安全!不防震!?

半年前

孤雨寒烟

《四川省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将于1月29日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首个规范震后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标准!!!

半年前

舊街冷巷、雨未停つ

转发了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水库地震监测管理,提高水库地震监测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保障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震监测设施,是指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地震遥测台网设施和
吉林省地震与火山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与火山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与火山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