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民商法类 >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1991年8月19日)第一条为保证国家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
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
(1991年8月19日)
第一条 为保证国家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和《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人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按本办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条 依法结婚后,虽然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规定,但未经批准或未按《准生证》计划年度而提前生育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四条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但未按《准生证》计划年度而提前生育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第五条 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以上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第六条 不符合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或者将已有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后又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
第七条 不足法定婚龄或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其他婚外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 对非法出具结婚介绍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摘取节育环或破坏其他长效节育措施,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出具假诊断书、假节育手术证明等假证件,做假节育手术,滥发生育指标的工作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
第九条 对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不力而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给予主要领导人和计划生育主管人员以警告直至降级处分。
第十条 对造成人口失控的地方,给其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人降级处分;下年度仍无明显好转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瞒报和虚报计划生育数字的领导人和当事人,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 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案件不调查,不按规定处理或包庇纵容、故意拖延处理的地方和单位,给其领导人以警告直至降级处分。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
(一)阻碍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
(二)虐待女孩或女孩母亲的;
(三)遗弃、溺害、买卖婴幼儿的;
(四)干涉、阻碍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
(五)弄虚作假、骗取生育指标的;
(六)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职务,或者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七)威胁、侮辱、诬陷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
(八)支持、藏匿、包庇他人逃避计划生育的;
(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十)其它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有关法规,情节严重的。
第十四条 对于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计划生育经费、超生罚款和其它罚款以及行贿、受贿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从重处理。
第十五条 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政处分,由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分别由人事、劳动、监察等部门按审批手续办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已按当时规定处理的,不再重新处理;未作处理的,按本办法处理。

评论

胭脂易染

法盲学校

10分钟前

墨香余音

怪事[惊呆]

30分钟前

俄兜里︶有糖

这是一所什么学校

30分钟前

伪痞

大部分民办院校都是有类似的行为。因为老板会觉得,我给你发工资,你却怀孕了,不能给学校创造价值,那不白发了。因为民办院校考虑的是怎么压缩成本,提升利润,而不是如何提升教学质量。当然了,如果不需要老板多花一分钱,能够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水平,民办院校的那些老板还是非常乐意去做的!

5小时

孤独与酒未温

也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说不报备,会不会在同一年有好几个老师在一个月内怀孕,那样生孩子时也会在一起扎堆,那么问题就会来了,整个学校得多少个代课老师?整个学校运转会不会出现问题?请大家仔细思考一下,不要过激评论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 河北省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政处分实施办法(1991年8月19日)第一条为保证国家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于2008年7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外汇管理秩序,惩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公务员以及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国有外经贸企业的工作人员。本规定
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条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