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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2010年9月16日)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2010年9月16日)
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做好工商联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最广泛力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切实发挥工商联的优势和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工商联联系着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2.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商会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的重要作用是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工商联作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各类企业、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联合组织,在协助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必须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不断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民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商会组织的独特作用更加凸显。工商联与境外工商界有着广泛联系和友好合作关系,是我国扩大对外经贸交往、开展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实施和推进“走出去”战略,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必须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抓住机遇、积极作为,趋利避害、防范风险,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
4.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巩固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领导的需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健康成长,不断扩大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工商联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担负着团结凝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要责任。在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组织动员他们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他们有序政治参与,促进我国社会阶层关系和谐。
二、正确把握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
5.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6.工商联的基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7.工商联的性质。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8.工商联的基本特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统战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决定了工商联的政治方向、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经济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由工商界及其人士组成,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民间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具有商会性质和职能,其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不同于政府机构。工商联工作要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
9.工商联工作的对象。工商联工作对象主要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
三、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10.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责。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致富思源、回报社会,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深入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协助党和政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建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11.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要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要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
12.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各级政府要注重发挥工商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优势,建立相?关重要经济决策委托工商联征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的制度,做出相关决策应充分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和建议。吸收工商联参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商联要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境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更好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更好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13.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工商联要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全国工商联作为有关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要参与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有关工作。
14.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工商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
15.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按照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工商联会员发展工作。适当提升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比重,注重吸收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在扩大工商联会员覆盖面和优化会员结构的基础上,按照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健全科学有效的培养使用机制。配合党和政府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16.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中党内外、专兼职人员结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把综合素质好、各方面表现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选拔到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积极发挥领导班子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用。大力加强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建设,认真落实执委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切实发挥执委、常委作用。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上级工商联要加强对下级工商联工作的指导。
17.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县级工商联和基层商会组织是工商联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依托。要切实加强县级工商联和基层商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和管理会员、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的组织作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县级工商联和大中城市区工商联要做好乡镇、街道、社区、市场等的基层商会建设,加强对基层商会工作的指导。
18.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工商联机关的执行力从根本上决定着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要大兴求真务实、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关系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现代商会建设等方面的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符合工商联自身特点的工作制度,促进工商联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执行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着眼统一战线和工商联事业长远发展,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培养、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五、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19.加强党委对工商联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工商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抓工商联工作责任。工商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列席同级党委全委会;党委召开经济、纪检、政法、组织、宣传、统战等重要会议,应视情安排工商联党组负责人参加。重视工商联党组协助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对工商联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宣传,加大工商联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等工作力度。
20.加强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级政府要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工商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为工商联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立政府联系工商联的工作制度,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工商联。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同工商联的联系和业务协作,及时向工商联通报有关重要信息。政府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和常务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列席,召开经济方面的重要工作会议和有关部门工作会议可视情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工商联办公经费和考察调研、教育培训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1.落实党委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职责。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同级党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要经常研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协助党委制定并贯彻落实有关工商联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完善各级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机制,支持工商联创造性开展工作。
22.发挥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工商联党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正确方向。健全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工商联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对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其按照工商联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党员干部和党外于部的工作关系,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发挥党外干部作用,搞好合作共事。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评论

不疯狂不青春

民营企业要遵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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