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 行政法类
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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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复议文书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复议文书管理,提高法律文书处理效率和质量,根据《行政复议法》、《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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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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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大足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四月十九日大足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建设廉洁勤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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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检察人员依法履行公务,促进检察机关的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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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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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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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标准。一、组织保障标准(一)组织机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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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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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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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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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行政应诉办法
《吉林省行政应诉办法》已经2018年12月29日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景俊海2019年1月9日吉林省行政应诉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健全行政应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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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评定检察官等级实施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经下发施行,现根据《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评定检察官等级的范围评定检察官等级的范围,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派出人民...
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了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实现对书记员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
国家公务员奖励条例全文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人事部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一条为了调动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公正司法,在全社会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海关关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违法办案、渎职失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一、违反案件管辖规定,越权办案的,按照《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订的《人民法院枪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自一九八六年四月我院制发《人民法院枪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又曾多次为枪支管理问题下达通知,引起了各级法院的重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有一些法院对《办法》没有...
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2005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第二十四次检察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