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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

    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涉案财物的价格鉴证行为,保障司法、行政执法和仲裁活动客观公正,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住宅产业的发展,建立我市适应国家住房政策的住房供应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关于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住宅产业的发展,建立我市适应国家住房政策的住房供应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关于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海南省价格鉴证管理规定

    海南省价格鉴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价格鉴证行为,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问题的复函

    你院新高法经〔1992〕第77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工期问题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工期问题的电话答复

    你院(88)黔法经请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四川省重庆市铜梁县第二建筑公司诉贵州省息烽县酒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工期问题,根据来文所提供的情况,经研究答复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与用水单位之间拖欠水费纠纷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与用水单位之间拖欠水费纠纷问题的复函

    你院(1990)新法经字第23号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与用水单位之间因拖欠水费纠纷是否属于水事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

    一、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借助各级人民政府为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及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将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通报给相关的人民政府和部门,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助、支持和配合,使这类案件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给承包单位介绍工程索要信息费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给承包单位介绍工程索要信息费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你院(1990)晋法研字第25号《关于胡拴毛诉梁宝堂索要信息费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述称:胡拴毛介绍五台县陈家庄乡建安公司四队梁宝堂与黄寨村委建筑队签订转包建筑工程合同,因向承包方索要信息费被拒绝而提起诉讼。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我们认为:1987年2月10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已明确规定:“承发包工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严禁行贿受贿、索承回扣、弄虚作假。不准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胡拴毛向梁宝堂索要“信息费”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胡拴毛已经取得的部分“信息费”可予以收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在建工程抵押规定与上位法是否冲突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在建工程抵押规定与上位法是否冲突问题的答复

    在建工程属于《担保法》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法律对在建工程抵押权人的范围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有关在建工程抵押的规定,是针对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时的特别规定,但并不限制贷款银行以外的主体成为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人。

  •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全文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全文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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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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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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