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的赔偿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案情是更重要的。关于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查看详情]

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10.27法[1999]217号)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掌握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 ... [查看详情]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除刑罚。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 ... [查看详情]

故意杀人罪的法条规定

故意杀人罪在法律中怎么规定的1.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 [查看详情]

故意杀人罪的对比区别

一、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 ... [查看详情]

故意杀人罪的特别规定

一、安乐死关于“安乐死”定性问题对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 ... [查看详情]

故意杀人罪的自杀处理

一、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为行为人没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行为人受托杀害对方,然后自杀未逞的,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以约定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应当按照故... ... [查看详情]

故意杀人罪的判断方法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 [查看详情]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_故意杀人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论杀人行为处在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执行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 [查看详情]

相关咨询

形式案件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

刑事案件,故意杀人罪

刑事业务可联系我

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

您好如果您想获得更加详细的服务,请购买我的电话咨询服务,非常感谢。

您好,故意杀人罪判几年

需要根据情节判断,法定标准三年以上至死刑。购买律师服务咨询。

故意杀人罪,量刑一年

对于杀人,应当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确定其相应的罪名,按照罪责刑一致原则进行量刑。  并不能简单的说杀人判什么刑罚,要根据被告

在德国,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处

新华社2017年11月10日消息,德国检方9日说,两年前因谋杀多名病患被判终身监禁的护士尼尔斯·赫格尔实际杀害人数可能多

我杀错人了,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还是未遂?

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